翰林論
為天子侍從之臣,拾遺補闕,其常任也。天子雖明聖,不謂無失;人臣雖非大賢,不謂當職。而不陳君之失,與其有失播諸天下而改之,不若傳諸朝廷而改之之善也;傳諸朝廷而改之,不若初見聞諸左右而改之之善也。
翰林居天子左右為近臣,則諫其失也,宜先於眾人。見君之失,而智不及辨與,則不明;智及辨之而諱言與,則不忠。侍從者,擇其忠且明而居之者也。唐之初設翰林,百工皆入焉,猥下之職也。其後乃益親益尊,益親益尊故責之益重。今有人焉,其於官也,受其親與尊,而辭其責之重,將不蒙世譏乎?
官之失職也,不亦久乎?以宜蒙世譏者,而上下皆謂其當然,是以晏然而無可為,安居而食其祿。自唐及宋及元、明,官制因革,六七百年。其不革者,御史有彈劾之責而兼諫爭,翰林有製造文章之事而兼諫爭。彈劾、製造文章所別也,諫爭所同也。其為言官也,奚以異?入而面爭於左右,出而上書陳事,其為諫也,奚以異?今也獨謂御史言官,而翰林不當有諫書,是知其一而失其一也。是故君子求乎道,細人求乎技。君子之職以道,細人之職以技。使世之君子,賦若相如、鄒、枚,善敘史事若太史公、班固,詩若李、杜,文若韓、柳、歐、曾、蘇氏,雖至工猶技也。技之中固有道焉,不若極忠諫爭為道之大也。徒以文字居翰林者,是技而已,若唐初之翰林者,則若是可矣。
今之翰林,固不可云皆親近居左右,然固有親近居左右者。且翰、詹立班於科、道上,謂其近臣也。居近臣之班,不知近臣之職可乎?明之翰林,皆知其職也,諫爭之人接踵,諫爭之辭連筴而時書。今之人不以為其職也,或取其忠而議其言為出位。夫以盡職為出位,世孰肯為盡職者?余竊有惑焉,作《翰林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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