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麥,立冬種、清明收〈《臺灣縣志》〉。
小麥,有二種:曰怕燒,八、九種,二月成。曰深根,十二月種,三月成〈《淡水廳志》〉。大者為麰、小者為麥,秋種、冬長、春秀、夏實,具四時中和之氣。小者可以磨棄,大者亦可作食〈《彰化縣志》〉。
蕎麥〈一作荍麥〉,實三稜而色微黑。秋花、冬實,粒亞於麥棄,俗謂能去冷汗〈《諸羅縣志》〉。嬰兒有疾,每用蕎麥棄少許,滾湯沖服,立瘥。謂能解肌袪熱也〈《彰化縣志》〉。
番麥,狀如黍,實如石榴子,一葉一穟;一穟數百粒〈《臺灣府志》〉。熟則色黃,煨食頗香美,此非麥屬,姑名之耳〈《諸羅縣志》〉。
──以上麥之屬〈謹案:《玉篇》麥,有芒之穀。是麥亦穀類也。夏小正:三月祈。《麥實傳》云:麥實者,五穀之先見者,故急祈而祀之也。今臺地種麥有以二月成者,蓋地暖,故較早耳〉。
附考
編輯麥有大麥、小麥;而小麥最佳。南萬麥花多開於夜,臺則如北地。然食多亦不覺熱,麥米夜間開花,居民多不食。蕎麥種植亦少,嬰兒有疾,每用棄少許滾湯沖服,立瘥;謂能解肌袪熱。間有為飯者〈《赤嵌筆談》〉。
南路地熱,二麥不宜;北路稍寒,可以種麥。三月告成,與淮北各省麥秋迥異〈《臺灣紀略》〉。
南路地熱不宜麥;北路種者甚多,三月可收,不待麥秋也。小麥開花,北地以晝、南方以夜。臺麥如北地,故其性最良〈《海東札記》〉。
麥晝開花,異粵、閩而同於齊、魯,故特美。然少種,價數倍於穀。番麥、番人種之,美亦遠遜常種〈《臺灣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