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夫人書
遺夫人書 作者:夏完淳 |
三月結縭,便遭大變,而累淑女相依外家。未嘗以家門盛衰,微見顏色。雖德曜齊眉,未可相喻;賢淑和孝,千古所難。不幸至今吾又不得不死;吾死之後,夫人又不得不生。
上有雙慈,下有一女,則上養下育,托之誰乎?然相勸以生,復何聊賴!蕪田廢地,已委之蔓草荒煙;同氣連枝,原等於隔膚行路。青年喪偶,才及二九之期;滄海橫流,又丁百六之會。煢煢一人,生理盡矣。嗚呼,言至此,肝腸寸斷,執筆心酸,對紙淚滴。
欲書則一字俱無,欲言則萬般難吐。吾死矣!吾死矣!方寸已亂。平生為他人指畫了了,今日為夫人一思究竟,便如亂絲積麻。身後之事,一聽裁斷,我不能道一語也!停筆欲絶。
去年江東儲貳誕生,名官封典俱有,我不曾得。夫人,夫人!汝亦先朝命婦也。吾累汝,吾誤汝!復何言哉?嗚呼,見此紙如見吾也!外書奉秦篆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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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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