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

《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
作者:胡适

  我是有歷史癖的;我深信語言是一種極守舊的東西,語言文字的改革決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但我研究語言文字的歷史,曾發現一條通則:

  在語言文字的沿革史上,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學者文人卻是頑固黨。

  從這條通則上,又可得一條附則:

  促進語言文字的革新,須要學者文人明白他們的職務是觀察小百姓語言的趨勢,選擇他們的改革案,給他們正式的承認。

  這兩條原則,是我五年來關於國語問題一切論著的基本原理,所以我不須舉例來證明了。

  小百姓二千年中,不知不覺的把中國語的文法修改完善了,然而文人學士總不肯正式承認他;直到最近五年中,才有一部分的學者文人正式對這二千年無名的文法革新家表示相當的敬意。俗話說,“有禮不在遲”。這句話果然是不錯的!

  然而這二千年的中國的小百姓不但做了很驚人的文法革新,他們還做了一件同樣驚人的革新事業:就是漢字形體上的大改革,就是“破體字”的創造與提倡。

  例如一個“錢”字,有十六畫;小百姓嫌他太難寫了,就改用一個四畫的“□”字,甚至於改用一個兩畫的“□”字。又如“萬”字改作“萬”字,“劉”字改作“劉”字,“龜”字改作“龜”字,“亂”字改作“亂”字,“竈”字改作“灶”字,“蘆”字改作“蘆”字,“聽”字改作“聽”字,“聲”字改作“聲”字,“與”字改作“與”字,“靈”字改作“靈”字,“喜”字改作“□”字,“齊”字改作“齊”字,“齋”字改作“齋”字,“還”字改作“還”字,“壞”字改作“坯”字,……這些驚人的大改革,處處都合於“經濟”的一個大原則。我曾說過:

  改變的動機是實用上的困難;改變的目的是要補救這種實用上的困難;改變的結果是應用能力的增加。(《胡適文存》卷三,頁三四)

  那幾句話雖是為白話文法說的,但我現在用來褒揚破體字的改革,似乎也是很適當的。

  小百姓總算盡了他們的力了:現在又輪到學者文人來做審查與追認的一步工夫了。

  錢玄同、黎劭西諸位先生們對於古來這些破體字,曾經細細研究過,認為很有理由的改革;認為進步,不是退化。他們覺得這些破體的“新字”不是小百姓印曲本灘簧的專有品,乃是全國人的公共利器。所以他們現在以言語學家的資格,十分鄭重的對全國人民提出他們審查的報告,要求全國人採用這幾千個合理又合用的簡筆新字來代替那些繁難不適用的舊字。

  這雖不是徹底改革,但確然是很需要而且應該有的一樁過渡的改革。錢先生們的理論是很不容易駁倒的,他們的態度是十分誠懇的。我很盼望全國的人士也都用十分誠懇十分鄭重的態度去研究他們的提議!

  十二,一,十二 病中作

  胡適之先生對於我們出“漢字改革號”是極贊成的,曾經答應給我們做一篇長文。不料胡先生現在病了,不能久坐作文;但他還扶病寫了這一篇《卷頭言》給我們。這是我們極抱不安,極應該感謝他的。

  胡先生這篇《卷頭言》,是用歷史的眼光說明通行於民眾社會的簡筆字合理又合用,應該由學者文人來審查與追認。他一面固然發表了他自己的主張,一面就介紹我們的提議給全國的人們去做研究的資料。但字體改簡,只是漢字改革的第一步,只是第一步中的一種方法,而且只是第一步中的一件事;此外應該研究的問題很多很多。本期中討論字體改簡的問題以外,還有好些提議,如趙元任先生的《國語羅馬字》,黎劭西先生的《詞類連書條例》,以及沈兼士,蔡孑民諸先生所發表的文章都是。我很懇切的希望大家對於這些文章一律注意,並且加入討論。

  錢玄同附志 1923,1,14

  (原載1923年3月《國語月刊》第1卷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