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台州始豐縣界天台山廢桐柏觀一所,自吳赤烏二年葛仙翁已來,至於國初,學道壇宇,連接者十餘所。聞始豐縣人,毀壞壇場,砍伐鬆竹,耕種及作墳墓。於此觸犯,家口死亡。不敢居住,於是出賣。宜令州縣準地數畝酬價,仍置一小觀,還其舊額。更於當州取道士三五人,選擇精進行業者,並聽將侍者供養。仍令州縣與司馬煉師相知,於天台山中辟封內四十裏,為禽獸草木長生之福庭,禁斷采捕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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