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总理衙门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

代总理衙门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
作者:梁启超 康有为 清朝
1898年
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五日于古代中国
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
同下列书籍进行了校对:
  • (繁体中文)梁启超 著,夏晓虹 辑.《饮冰室合集》集外文(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33-42页.(底本:1898年7月10-11日《京报》)
  • (简体中文)北京大学校史研究室 编.北京大学史料(第一卷:1898~1911).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4月第一版:第81-87页.(出处:京师大学堂章程)
  • 第一章 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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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京师大学堂为各省之表率,万国所瞻仰。规模当极宏远,条理当极详密,不可因陋就简,有失首善体制。

      第二节 各省近多设立学堂,然其章程功课皆未尽善,且体例不能画一,声气不能相通。今京师既设大学堂,则各省学堂皆当归大学堂统辖,一气呵成;一切章程、功课,皆当遵依此次所定,务使脉络贯注,纲举目张。

      第三节 西国大学堂学生,皆由中学堂学成者递升。今各省之中学堂,草创设立,犹未能遍,则京师大学堂之学生,其情形亦与西国之大学堂略有不同。今当于大学堂兼高小学堂、中学堂之意,就中分列班次,循级而升,庶几兼容幷包,两无窒碍。

      第四节 西国最重师范学堂,盖必教习得人,然后学生易于成就。中国向无此举,故各省学堂不能收效。今当于堂中别立一师范斋,以养教习之才。

      第五节 西国学堂皆有一定功课书,由浅入深,条理秩然,有小学堂读本,有中学堂读本,有大学堂读本,按日程功,收效自易。今中国既无此等书,故言中学,则四库七略,浩如烟海,穷年莫殚,望洋而叹;言西学则陵乱无章,顾此失彼,皮毛徒袭,成效终虚;加以师范学堂未立,教习不得其人,一切教法皆不讲究,前者学堂不能成就人才,皆由于此。今宜在上海等处开一编译局,取各种溥通学尽人所当习者,悉编为功课书,分小学、中学、大学三级,量中人之才所能肄习者,每日定为一课。局中集中西通才,专司纂译。其言中学者,荟萃经子史之精要,及与时务相关者编成之,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其言西学者,译西人学堂所用之书,加以润色,既勒为定本。除学堂学生每人给一分外,仍请旨颁行各省学堂,悉遵教授,庶可以一趋向而广民智。

      第六节 学者应读之书甚多,一人之力,必不能尽购。乾隆年间,高宗纯皇帝于江浙等省设三阁,尽藏四库所有之书,俾士子借读,嘉惠士林,法良意美!泰西各国于都城省会,皆设有藏书楼,是此意。近年张之洞在广东设广雅书院,陈宝箴在湖南设时务学堂,亦皆有藏书。京师大学堂为各省表率,体制尤当崇闳。今拟设一大藏书楼,广集中西要籍,以供士林流览而广天下风气。

      第七节 泰西各种实学,多藉实验始能发明,故仪器为学堂必需之事。各国都会,率皆有博物院,搜集各种有用器物,陈设其中,以备学者观摩,事半功倍。今亦宜仿其意,设一仪器院,集各种天算、声、光、化、电、农、矿、机器、制造、动植物各种学问应用之仪器,咸储院中,以为实力考求之助。

      第八节 现时各省会所设之中学堂尚属寥寥,无以备大学堂前茅之用。其各府州县小学堂,尤为绝无仅有。如不克期开办,则虽有大学堂而额数有限,不能逮下,成就无几。今宜一面开办,一面严饬各省督抚、学政迅速将中学堂、小学堂开办,务使一年之内,每省每府每州县皆有学堂,庶几风行草偃,立见成效。

    第二章 学堂功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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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近年各省所设学堂,虽名为中西兼习,实则有西而无中,且有西文而无西学。盖由两者之学未能贯通,故偶涉西事之人,辄鄙中学为无用。各省学堂,既以洋务为主义,即以中学为具文。其所聘中文教习,多属学究帖括之流;其所定中文功课,不过循例咿唔之事。故学生之视此学亦同赘疣,义理之学全不讲究,经史掌故未尝厝心。考东西各国,无论何等学校,断未有尽舍本国之学而徒讲他国之学者,亦未有绝不通本国之学而能通他国之学者。中国学人之大弊,治中学者则绝口不言西学,治西学者亦绝口不言中学。此两学所以终不能合,徒互相诟病,若水火不相入也。夫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体用不备,安能成才?且既不讲义理,绝无根柢,则浮慕西学,必无心得,祗增习气。前者各学堂之不能成就人才,其弊皆由于此。且前者设立学堂之意,亦与今异。当同文馆、广方言馆初设时,风气尚未大开,不过欲培植译人,以为总署及各使馆之用,故仅教语言文字而于各种学问皆从简略。今此次设立学堂之意,乃欲培植非常之才,以备他日特达之用,则其教法亦当不同。夫仅通中国语言文字之人,必不能谓为中学之人才;然则仅通西国语言文字之人,亦不能谓为西学之人才,明矣。西文与西学,二者判然不同,各学堂皆专教西文,而欲成就人才,必不可得矣。功课之完善与否,实学生成就所攸关,故定功课为学堂第一要著。今力矫流弊,标举两义:一曰中西幷重,观其会通,无得偏废;二曰以西文为学堂之一门,不以西文为学堂之全体。以西文为西学发凡,不以西文为西学究竟。宜昌明此意,颁示各省。

      第二节 西国学堂所读之书皆分两类:一曰溥通学,二曰专门学。溥通学者,凡学生皆当通习者也;专门学者,每人各占一门者也。今略依泰西、日本通行学校功课之种,参以中学,列为一表如下:
      经学第一,理学第二,中外掌故学第三,诸子学第四,初级算学第五,初级格致学第六,初级政治学第七,初级地理学第八,文学第九,体操学第十,以上皆溥通学。其应读之书,皆由上海编译局纂成功课书,按日分课。无论何种学生,三年之内,必须将本局所纂之书全数卒业,始得领学成文凭。惟体操学不在功课书内。英国语言文字学第十一,法国语言文字学第十二,俄国语言文字学第十三,德国语言文字学第十四,日本语言文字学第十五。以上语言文字学五种,凡学生每人自认一种,与溥通学同时幷习,其功课书悉用洋人原本。高等算学第十六,高等格致学第十七,高等政治学第十八(法律学归此门),高等地理学第十九(测绘学归此门),农学第二十,矿学第二十一,工程学第二十二,商学第二十三,兵学第二十四,卫生学第二十五(医学归此门)。以上十种专门学,俟溥通学卒业后,每学生各占一门或两门。其已习西文之学生,即读西文各门读本之书;其未习西文之学生,即读编译局译出各门之书。

      第三节 凡学生年在二十以下,必须认习一国语言文字,其年在二十一以上,舌本已强,不能学习者,准其免习,即以译出各书为功课;惟其学成得奖,当与兼习西文者稍示区别。

      第四节 本学堂以实事求是为主,固不得如各省书院之虚应故事,亦非如前者学堂之仅袭皮毛。所定功课,必当严密切实,乃能收效。今拟凡肄业者,每日必以六小时在讲堂,由教习督课,以四小时归斋自课。其在讲堂督课之六小时,读中文书、西文书时刻各半。除休沐日之外,每日课肄时刻不得缺少,不遵依者,即当屏出。

      第五节 考验学生功课之高下,依西例,用积分之法,每日读编译局所编溥通学功课书,能通一课者,即为及格。功课书之外,每日仍当将所读书条举心得,入札记册中。其札记册呈教习评阅,记注分数,以为高下之识别。其西文功课,则以背诵、默写、解说三事记注分数。每月总核其数之多寡,列榜揭示。

      第六节 每月考课一次,就溥通学十类中每类命一题,以作两艺为完卷。其头班学生习专门学者,则命专门之题试之,由教习阅定,分别上取、次取。其课卷、札记列高等者,择刊布,如同文馆算学课艺之例,布诸天下,以为楷模。

    第三章 学生入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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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学生分为两项:第一项,谕旨所列翰林院编检、各部院司员、大门侍卫、候补候选道府州县以上及大员子弟、八旗世职、各省武职后裔之愿入学堂肄业者;第二项,各省中学堂学成领有文凭咨送来京肄业者。

      第二节 学生分作两班:其治各种溥通学已卒业者,作为头班;现治溥通学者,作为二班。第一项学生投考到堂之始,皆作为二班,以渐而升。第二项学生咨送到堂时,先由总教习考试,如实系曾经治溥通学卒业者,即作为头班;若未卒业者,即作为二班,俟补足后乃升。

      第三节 恭绎谕旨,其有“愿入学堂者均准入学肄业”等语,似不必先行甄别考录,仰见广大教泽之圣意。惟绝无节制,人数既多,其中或有沾染习气不可教诲,或资质劣下难以成就者,亦在所不免。若令一体杂厕,恐于堂中功课有碍。今拟凡此各项人员愿来就学者,取结报名投到,先作为附课生。一月以后,由总教习、提调等察其人品资质实可教诲,然后留学,庶几精益求精,成就较多。

      第四节 既不经甄别,则愿来学者多少无定额,经费及学舍等亦皆不能悬定。今拟略示限制,暂以五百人为额。其第一项学生,额设三百人;第二项学生,额设二百人。若取额已满,续行投到咨到者,暂作为外课生,俟缺出乃补。凡外课生不住学堂,不给膏火。

      第五节 额设学生五百人,分为六级,略依同文馆之例,据功课之优劣,以第其膏火之多寡,略列表如下:
        计开

    等次 额数 每月膏火
    第一级 三十人 二十两
    第二级 五十人 十六两
    第三级 六十人 十两
    第四级 一百人 八两
    第五级 一百人 六两
    第六级 一百六十人 四两
    合计 五百人

      第六节 凡学生留学补额,宁缺无滥;六级递升,宁严毋宽,以昭慎重。其有本在优级者,或功课不如格,则随时黜降,以优者补升。或犯堂规,轻者降为外课,重者摈出。

      第七节 于前三级学生中,选其高才者作为师范生,专讲求教授之法,为他日分往各省学堂充当教习之用。

      第八节 西国师范生之例,即以教授为功课。故师范学堂,每与小学堂幷立。即以小学堂生徒,命师范生教之。今绎谕旨,凡大员子弟、八旗世职等皆可来学。未指明年限。今拟择其年在十六以下十二以上者作为小学生,别立小学堂于堂中,使师范生得以有所考验,实一举两得之道。

    第四章 学成出身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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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前者所设各学堂,所以不能成就人才之故,虽由功课未能如法,教习未能得人,亦由国家科第仕进不出此途,学成而无所用,故高才之人不肯就学。今既创此盛举,必宜力矫前弊。古者贡举皆出于学校,西人亦然。我中国因学校之制未成,故科举之法亦敝。现京师大学堂既立,各省亦当继设,即宜变通科举,使出此途,以励人才而开风气。

      第二节 本年正月初七日上谕,已有各省学堂经济科举人、经济科贡士各名号。今拟通饬各省,上自省会,下及府州县,皆须于一年内设立学堂,府州县谓之小学,省会谓之中学,京师谓之大学。由小学卒业领有文凭者,作为经济科生员升入中学;由中学卒业领有文凭者,作为举人升入大学;由大学卒业领有文凭者,作为进士引见授官。既得举人者,可以充各处学堂教习之职;既得进士者,就其专门,各因所长,授以职事,以佐新政。惟录用之愈广,斯成就之益多。

      第三节 京师大学堂多有已经授职之人员,其卒业后应如何破格擢用之处,出自圣裁。其各省中学堂学生,如有已经中式举人者,其卒业升入大学堂之时亦即可作为进士,与大学堂中已经授职之人员一体相待。

      第四节 大学堂中卒业各生,择其尤高才者,先授之以清贵之职,仍遣游学欧美各国数年,以资阅历而期大成。游学既归,乃加以不次擢用,庶可以济时艰而劝后进。

      第五节 学生既有出身,教习亦宜奖励。今拟自京师大学堂分教习及各省学堂总教习、分教习,其实心教授著有成效确有凭证者,皆三年一保举。原系生监者,赏给举人;原系举人者,赏给进士,引见授职;原系有职人员者,从异常劳绩保举之例,以为尽心善诱者劝。

    第五章 聘用教习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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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同文馆及北洋学堂等,多以西人为总教习。然学堂功课,既中西幷重,华人容有兼通西学者,西人必无兼通中学者。前此各学堂于中学不免偏枯,皆由以西人为总教习故也。即专就西文而论:英、法、俄、德诸文幷用,无论任聘何国之人,皆不能节制他种文字之教习;专门诸学亦然。故必择中国通人,学贯中西,能见其大者为总教习,然后可以崇体制而收实效。

      第二节 学生之成就与否,全视教习。教习得人,则纲目毕举;教习不得人,则徒糜巨帑,必无成效。此举既属维新之政,实事求是,必不可如教习庶吉士、国子监祭酒等之虚应故事。宜取品学兼优通晓中外者,不论官阶,不论年齿,务以得人为主;或由总理衙门大臣保荐人才可任此职者,请旨擢用。

      第三节 设溥通学分教习十人,皆华人。英文分教习十二人,英人、华人各六;日本分教习二人,日本人、华人各一;俄、德、法文分教习各一人,或用彼国人,或用华人,随所有而定。专门学十种,分教习各一人,皆用欧美洲人。

      第四节 用使臣自辟参、随例,凡分教习皆由总教习辟用,以免枘凿之见,而收指臂之益。其欧美人或难于聘请者,则由总教习、总办随时会同总署及各国使臣,向彼中学堂商请。

      第五节 现当开办之始,各学生大率初学,必须先依编译局所编出之溥通功课卒业,然后乃专门。计最速者,亦当在两年以后。现时专门各学之分教习,如尚无学生可教,即暂以充编译局翻译之用。

    第六章 设官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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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设管学大臣一员,以大学士、尚书、侍郎为之,略如管国子监事务大臣之职。

      第二节 设总教习一员,不拘资格,由特旨擢用,略如国子监祭酒、司业之职。

      第三节 设分教习汉人二十四员,由总教习奏调,略如翰林院五经博士、国子监助教之职。其西人为分教习者,不以官论。

      第四节 设总办一人,以小九卿及各部院司员充。

      第五节 设提调八人,以各部院司员充。以一人管支应,五人分股稽查学生功课,以二人管堂中杂务。

      第六节 设供事十六员,誊录八员。

      第七节 藏书楼设提调一员,供事十员。

      第八节 仪器院设提调一员,供事四员。

      第九节 以上各员,除管学大臣外,皆须常川驻扎学堂。

    第七章 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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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西国凡一切动用款项,皆用豫算表、决算表之法。豫算者,先估计此事应需款若干,甲项用若干,乙项用若干,拟出大槪数目,然后拨款措办也。决算者,每年终将其开销实数分别某项某项开出清单也。中国向来无列表豫算之法,故款项每患舞弊,费帑愈多,成效愈少。今宜力除积弊,采用西法,先列为常年豫算表、开办豫算表,然后按表拨款办理。

      第二节 中国官制向患禄薄。今既使之实事求是,必厚其薪俸,使有以自养,然后可责以实心任事。除管学大臣不别领俸外,其各教习及办事人应领薪俸,列一中数,为表如下:

    职名 人数 每人每月薪水银 每年合计银
    总教习 三百两 三千六百两
    专门学分教习(西人) 三百两 三万六千两
    溥通学分教习头班 五十两 三千六百两
    溥通学分教习二班 三十两 二千八百八十两
    西人分教习头班(西人) 二百两 一万九千二百两
    西文分教习二班 五十两 四千八百两
    总办 一百两 一千二百两
    提调 五十两 四千八百两
    藏书楼提调 五十两 六百两
    仪器院提调 五十两 六百两
    供事 三十 四两 一千四百四十两
    誊录 四两 三百八十四两

      右教习及办事人薪俸豫算表第一:统计每年开销银八万一千六百两。
      学生分为六级,每级以所领膏火之多少为差,列表如下:

    级数 人数 每人每月膏火银 每年合计银
    第一级 三十 二十两 七千二百两
    第二级 五十 十六两 九千六百两
    第三级 六十 十两 七千二百两
    第四级 一百 八两 九千六百两
    第五级 一百 六两 七千二百两
    第六级 一百六十 四两 七千六百八十两
    附设之小学堂学生 八十 四两 三千八百四十两

      右学生膏火豫算表第二:计每年开销银五万零四百八十两。
      其馀各项杂用,列表如下:

    伙食 共五百六十人 每人每月银三两 每年约一万六千两
    华文功课书 每学生一分 每分约银二两 每年约一万两
    西文功课书 每学生一分 每分约银二两 每年约一万两
    奖赏 每月银一千两 每年共一万二千两
    纸张及墨水洋笔等 每年约二千两
    仆役薪工饭食 约用一百人 每年约三千六百两
    预备格外杂用 每年约五千两

      右其馀杂用领算表第三:总计五万六千六百两。
      三表合计,每年共应开销银十八万八千六百三十两之谱,是为常年统计经费之数。

      第三节 开办经费,以建学堂、购书、购器及聘洋教习来华之川资为数大宗。今略列于下:

    建筑学堂费 约十万两
    建筑藏书楼费 约二万两
    建筑仪器院费 约二万两
    购中国书费 约五万两
    购西文书费 约四万两
    购东文书费 约一万两
    购仪器费 约十万两
    洋教习川资 约一万两

      右开办经费豫算表,约三十五万两。

      第四节 一切工程及购书、购器等费,皆由总办、提调经理,皆当实支实销,不得染一毫官场积习。

    第八章 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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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以上所列,不过大槪情形。若开办以后,千条万绪,非事前所能悉定,在办事人员各司所职,时酌拟。

      第二节 功课之缓急次序,及每日督课,分科分课及记分数之法,其章程皆归总教习、分教习续拟。

      第三节 一切堂规,归总办、提调续拟。

      第四节 建筑学堂,分分斋,一切格式,归总办、提调续拟。

      第五节 应购各书目录,及藏书楼收藏、借阅详细章程,归藏书楼提调续拟。

      第六节 应购各器幷仪器院准人游观详细章程,归仪器院提调续拟。

      第七节 学成出身详细章程,应由总教习会同总理衙门、礼部详拟。

      第八节 各省府州县学堂训章,应由大学堂总教习、总办拟定,请旨颁示。

      第九节 学生卒业后,选其高才者出洋游学。其章程俟临时由总教习会同总理衙门详拟。

      大学堂章程
    奏拟大学堂章程 | 钦定大学堂章程 | 奏定大学堂章程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29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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