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给职田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4

所置职田,本非古法,爰自近制。是以因循,事有变通,应须删改。其内外所给职田,从今年九月以后,并宜停给。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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