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02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01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02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02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3年1月1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883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保甲长暨县保卫团队官长,其从事于公务,若有法令可据,既属于刑法第十七条所称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