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4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3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4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5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8年2月2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0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罚金强制执行之程序,应依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九十二条准用执行民事裁判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