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434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433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434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435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1年11月2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116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0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在营军官固属军人,但其依法令从事于公务,亦系刑法上之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