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697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696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697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698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3年6月2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35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某甲将经管之军用品私售,应依惩治贪污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侵占军用品之罪处断,来文所举两说,以乙说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