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户承运公家物品,中途盗卖,无论该物品是否为盐,均应依惩治贪污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处断。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司法解释(大理院解释、最高法院解释、司法院解释、司法院大法官解释)及宪法法庭裁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