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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113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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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3112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113号解释》
院解字第3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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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5年3月2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71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谓出征抗敌期内,系指自出征日起至复员日止之期间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