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调整东川市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行政区域界线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
云南省调整东川市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行政区域界线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84)国函字35号
1984年3月2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八四年/第九号

你省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请示悉。同意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的阿旺公社划归东川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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