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375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374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375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376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交付烟土如其意专在为人治病不在贪得土价不能论以贩卖鸦片烟罪

  覆判审发见第一审土地管辖错误之判决应提审改判控诉审发见第一审违法判决亦应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