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76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75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76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77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覆判章程第一条但书所称并无限制窃盗罪及赃物罪当然包括在内不必详送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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