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827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826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827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828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惩治盗匪案件省长仅得认为有疑误时飭令再审或派员会审或提交高等审判厅复审并无自行改判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