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529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528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529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530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本夫于奸所内杀死奸夫并经自首得以自首情轻依杀人罪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