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刑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兼侍读赠右谏议大夫孙公墓志铭

尚书刑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兼侍读赠右谏议大夫孙公墓志铭
作者:欧阳修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庐陵文钞/26》和《欧阳修集/卷033

公讳甫,字之翰,许州阳翟人也。初举进士,天圣五年得同学究出身,为蔡州汝阳县主簿。八年,再举进士及第,为华州观察推官。转运使李纮荐其材,迁大理寺丞、知绛州翼城县。故丞相杜祁公与纮皆以清节自高,尤难于取士,闻公纮所荐也,数招致之,一见大喜。已而祁公自御史中丞拜枢密直学士、知永兴军,辟公司录,凡事之繁猥者一以委之。公叹曰:“待我以此,可以为去矣。”祁公为谢,顾事非他吏不能者,不敢烦公。公乃从容为陈当世之务,所以缓急先后施设之宜,又多荐士之贤而在下者,于是祁公自以为得益友。岁满,知彭州永昌县,监益州交子务,再迁太常博士。祁公为枢密副使,荐于朝,得秘阁校理。

是时,诸将兵讨灵夏,久无功。天下骚动,盗贼数入州县,杀吏卒,吏多失职而民弊矣。天子方锐意更用二三大臣,乃极选一时知名士,增置谏员,使补阙失,公以右正言居谏院。上好纳谏诤,未尝罪言者,而至言宫禁事,他人犹须委曲开讽,而公独曰:“所谓后者,正嫡也,其馀皆偏婢尔。贵贱有等,用物不宜过僭。自古宠女色,初不制而后不能制者,其祸不可悔。”上曰:“用物在有司,吾恨不知尔。”公曰:“世谓谏臣耳目官,所以达不知也。若所谓前世女祸者,载在书史,陛下可自知也。”上深嘉纳之。保州兵变前,有告者,大臣不时发之。公因力言枢密使、副当得罪,使,乃杜祁公也。边将刘沪城水洛于渭州,部署尹洙以沪违节度,将诛之。大臣稍主洙议,公以渭水洛通秦、渭,于国家利,沪不可罪。由是罢洙而释沪。洙,公平生所善者也。公在谏院,所言补益尤多,是三者,其一人所难言,其二人所难处者。其后言宰相以某事当去者,上急为罢之,因以陈执中为参知政事,公又言执中不可用。由是上难之,公遂求解职。于是小人不便大臣执政,而朋党之论起,二三公相继去位。公亦在论中,而辨诤愈切,不自疑。由是罢谏职,以右司谏知邓州,徙知安州,历江南、两浙转运使,再迁兵部员外郎,改直史馆、知陕府,又徙晋州、河东转运使。

公素羸,性淡然寡所好欲,恂恂似不能言,而内劲果,遇事精明。议者谓公道德文学,宜在朝廷备顾问,而钱谷刀笔非其职,然公处之益办,至临疑狱滞讼,常立得其情。大贼张海、郭貌山攻劫商、邓,新破南阳、顺阳。公安辑有方,常曰:“教民知战,古法也。”乃亲阅县弓手,教之击射坐作,皆为精兵,盗贼为息。

陕当东西冲,吏苦厨传,而前为太守者顾毁誉,不能有所损。至公,痛裁节之,过客畏其清,初无所望,而亦莫之毁也。陕人赖以纾,后遂以为法。

其为转运使,所至州县,视其职事修废,视其民乐否,以此升黜官吏,而不纳毁誉。遇下严而不害。

其在两浙,范文正公守杭州,以大臣或便宜行事。公曰:“范公,贵臣也。吾屈于此,则不得伸于彼矣。”由是一切绳以法,而常以监司自处。范公遇公无倦色,及退而不能无恨;公遇范公不少下,然退而未尝不称其贤也。

自河东召为度支副使,勤其职,不能为劳,已而得疾。嘉祐元年,迁刑部郎中、天章阁待制、河北都转运使,不行。疾少间,乃留侍读。

公博学强记,尤喜言唐事,能详其君臣行事本末,以推见当时治乱,每为人说,如其身履其间,而听者晓然如目见。故学者以谓终岁读史,不如一日闻公论也。所著《唐史记》七十五卷,论议宏赡。书未及成,以嘉祐二年正月戊戌卒于家,享年六十。公既卒,诏取其书,藏于秘府。赠右谏议大夫。又有文集七卷。

公喜接士,务扬人善。所得俸廪,多所施与。抚诸孤儿,教育如己子。

曾祖讳恕,博州堂邑主簿。祖讳贲,尚书库部员外郎。考讳从革,不仕,以公贵,累赠都官郎中。母曰长安县太君李氏。娶程氏,寿昌县君。子三人:长曰宜,滑州节度推官;次曰寔、曰寘,皆将作监主簿。女三人,一适将作监主簿程著,馀皆早亡。以五年七月丁酉,葬公于阳翟县旧学乡坞头村之北原。铭曰:

惟学而知方,以行其义;惟简而无欲,以遂其刚。力虽弱兮志则强,积之厚兮发也光。宜寿兮奄以藏。有深其泉兮有崇其冈,永安其固兮百世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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