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定朝仪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6

九族既睦,百官用序,至于班列,宜当分位。嗣王实先于主祭,国老有贵于乞言,比在朝仪,尚为闲杂,非所谓睦亲敦旧之义也。嗣王宜与开府仪同三司等致仕官各居本品之上,用为永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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