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河南参军郑诜虢州朱阳县丞郭仙舟为道士敕

度河南参军郑诜虢州朱阳县丞郭仙舟为道士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4

观其文理。是崇道法,至于时用,不切事情。宜各从所好,并罢官,度为道士。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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