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174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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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17年9月14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520 页 | |
解释文 编辑
减等方法应查照国府颁布之特别刑事法令刑等计算标准条例办理
全文内容 编辑
民国17年9月14日最高法院复上海临时法院电 编辑
减等方法,应查照国府颁布之特别刑事法令刑等计算标准条例办理。
附上海临时法院原代电 编辑
南京最高法院钧鉴。现有惩治盗匪案件,依照条例第2条应予减等。惟该条所谓减一等或二等,当新刑法若干分之几,未敢臆断,请解释示遵。上海临时法院院长 何世桢叩歌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