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铭

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铭
作者:韩愈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563

公讳启,字某,河南人,其大王父融,王父琯,仍父子为宰相:融相天后,事远不大传;琯相元宗、肃宗,处艰难中,与道进退,薨赠太尉,流声于兹。父乘,仕至秘书少监,赠大子詹事。

公胚胎前光生长食息,不离典训之内,目擩耳染,不学以能。始为凤翔府参军,尚少,人吏迎观望见,咸曰:“真房太尉家子孙也。”不敢弄以事。转同州澄城丞,益自饰理,同官惮伏。卫晏使岭南黜陟,求佐得公,擢摘良奸,南土大喜。还,进昭应主簿。裴胄领湖南,表公为佐,拜监察御史,部无遗事。胄迁江西,又以节镇江陵,公一随迁佐胄,累功进至刑部员外郎,赐五品服,副胄使事为上介。上闻其名,征拜虞部员外,在省籍籍。迁万年令,果辩憿绝。

贞元末,王叔文用事,材公之为,举以为容州经略使,拜御史中丞,服佩视三品,管有岭外十三州之地。林蛮洞蜒,守条死要,不相渔劫;税节赋时,公私有馀。削衣贬食,不立资遗,以班亲旧朋友为义。在容九年,迁领桂州,封清河郡公,食邑三千户。

中人使授命书,应待失礼,客主违言,征贰太仆。未至,贬虔州长史,而坐使者。以疾卒官,年五十九。其子越,能辑父事无失,谨谨致孝。既葬,碣墓请铭。铭曰:

房氏二相,厥家以闻。条叶被泽,况公其孙。公初为吏,亦以门庇。佐使于南,乃始已致。既办万年,命屏容服。功绪卓殊,氓獠循业。维不顺随,失署亡资。非公之怨,铭以著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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