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采捕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2

今属阳和布气,蠢物怀生,在于含养,必期遂性。如闻荥阳仆射陂陈留郡蓬池等,采捕极多,伤害甚广。因循既久,深谓不然。自今已后,特宜禁断,各委所由长官,严加捉搦。辄有违犯者,白身决六十,仍罚重役;官人具名录奏,当别处分。其仆射陂仍改为广仁陂,蓬池改为福源池,庶宏大道之仁,以广中孚之化。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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