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二二七

决议案二二七(一九六六)
一九六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安全理事会,

  确认一九六六年九月二十九日第一三〇一次会议所通过之一致意见,

  查一九六六年九月十九日秘书长声明愿考虑服务至大会第二十一届会结束时为止,各理事国闻之至为欣慰,上述一致意见中即作此种表示,

  兹建议大会在安全理事会进一步审议秘书长任命问题之前,大会将宇谭担任联合国秘书长之任期延长至大会第二十一届常会结束时为止。


第一三一一次会议(非公开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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