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飮酒消耗之钜

说飮酒消耗之钜
作者:莫安仁
中华民国5年(1916年)12月10日
1916年12月10日
公布于东方杂志1916年13卷第12期
本作品收录于《东方杂志

  英国禁酒会。近刊一报吿。胪列人飮酒之多。费用之大。令人见之惊讶。计算千九百十五年。全国酒费。凡一亿八千一百九十五万九千镑。比十四年多一千七百四十九万六千镑。斯实可怪已极。国中因战事费钱綦多。而乃为飮无用之酒。又费如此钜款。岂非一极可诧异之事欤。前某大臣创议。欲将造酒之权。收归国家。虽因人反对。未克实行。然凡制造军械地方。不许卖酒。斯实可行之法也。

  兹将各酒所费。分类言之。计常用酒值七千七百三十五万三千镑。啤酒值一亿五千八百六十四万七千镑。葡萄酒等值一千二百五十八万五千镑。英国造葡萄酒值二百十一万五千镑。四项总值二亿五千零七十一万镑。内酒税计七千八百万镑。陆海军所用之酒。尚不在内。若一倂加入。则为数尤多。所以从此可知虽值战时。而人之生计仍充裕也。

  有人谓现值战时。男子出征。妇女在家。政府供其日用。乃任意费用若此。是或一原因欤。

  总之。此是实英之大害。俟战事毕。务须禁酒。俾此害永不发生。人若不将此无用之水。置于腹中。而移此款以办公益。则其利益为何如乎。

  反对禁酒者。谓禁酒侵害人之自由。殊不知飮酒非正当自由。乃有害国之自由者也。试观法俄等国。于酒禁均有成效。法于战时。即申禁酒之令。俄亦然。俄政府卖酒之策。与民不便。人多知之。许多善士。欲除此害。因反对者众。未即成功。及开战后。俄皇下诏禁酒。而一国之酒害遂除。

  俄国禁酒。本极不易。俄政府每年征收酒税九千万金磅。当战时支出增加。需款孔亟。而仍严申禁令。不许飮酒。以冀永除大害。政府减少收入。以谋国民团体不受害。斯实一至大之功矣。俄自禁酒后。人民经济充裕。不但往日之支出。现可从省。且储蓄之款。比昔尤多倍蓰。自千九百十四年八月一日。至十五年十月末日。十四个月之间。储金月有增加。例如第一月储入一千零十万卢布。至末月储入之数。乃为七千四百二十万卢布。当战时男子无所收出。而储金之多如是。则从此以思。其平日酒费之钜。不已令人共见乎。是以凡国民有嗜酒癖者。均宜速申禁酒之令。如法俄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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