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陈州刺史李乐诏

贬陈州刺史李乐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9

陈州刺史李乐,诈盗受赃,其数甚广。法司断死,国有常刑。时属发生,特申宽典。宜免死,贬为钦州道化县尉员外置长任。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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