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對武漢問題的指示

中共中央對武漢問題的指示
中發[69]67號
又名:九二七指示
1969年9月27日

湖北省革命委員會,並武漢市革命委員會:

(一)毛主席批示照辦的中央的「五·二七」指示、「七·二三」布告、「八·二八」命令,必須在湖北全省、武漢全市堅決地、無條件地、不折不扣地執行。有的反革命分子到現在還逍遙法外,擾亂革命秩序,破壞「五·二七」指示、「七·二三」布告和「八·二八」命令的落實,這是絕對不能容許的。

(二)根據現在看到的材料,在武漢市出現的所謂「北斗星學會」、「決派」這類地下組織,幕後是由一小撮叛徒、特務、反革命分子假借名義、暗中操縱的大雜燴。那些反革命分子的目的,是妄圖推翻無產階級專政和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搞反革命復辟。他們不擇手段,製造謠言,散布各種反革命的流言蜚語,混入群眾組織進行挑撥離間,大刮經濟主義、無政府主義的妖風。對這類反革命的地下組織,必須堅決取締。

(三)所謂《揚子江評論》,是一些叛徒、特務、反革命分子幕後操縱的反動刊物,肆無忌憚地大量放毒,必須查封。《揚評》的主要編寫人員,應由湖北省革命委員會責成有關機關審查,按其情節輕重,分別嚴肅處理。

(四)對老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王盛榮、國民黨反革命將領干毅、老國民黨特務周岳森等犯,必須立即逮捕,依法懲辦。

(五)必須號召廣大工人群眾、貧下中農、革命幹部,以無產階級的革命精神和國家主人翁的姿態,狠抓革命,猛促生產,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勞動制度,大反特反無政府主義,積極同破壞生產和消極怠工的現象作鬥爭。

(六)共產黨員、共青團員、革命幹部和一切革命分子,都必須增強無產階級黨性,克服資產階級派性,反對一切宗派主義、山頭主義的派性組織。特別是共產黨員更必須按照無產階級黨性辦事,成為抓革命、促生產、促工作、促戰備的模範,成為加強、鞏固革命大聯合和革命三結合的模範。

(七)中央決定在北京開辦湖北省和武漢市的毛澤東思想學習班。具體的人數、名單,由省革命委員會討論提出,報請中央批准。

(八)希望湖北省各級革命委員會更高地舉起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落實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提出的各項無產階級政策,落實黨的「九大」提出的各項戰鬥任務,進一步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調動絕大多數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團結起來,爭取更大的勝利。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CPC 2])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1.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2. 2024年社群共識,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迴法庭等機構)黨組(機關黨組、分黨組、黨組小組、黨組性質的黨委)等中央國家機關黨組制定的公文,視同「直屬機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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