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北燕錄 十六國春秋
卷十六 夏錄
 

赫連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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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連勃勃,朔方人,匈奴左賢王去卑之後,劉元海之族也。曾祖名武,前趙嘉平中,以宗室封樓煩公,拜安北將軍,丁零中郎將。祖父豹子,後趙建武中,拜平北將軍、左賢王。父衛辰,苻堅以為西單于,督攝河西諸虜,屯於代來城。因秦末兵亂,遂有朔方之地,控弦之士三萬八千。姚萇拜辰大將軍、河西王、大單于。魏師來伐,辰遣子力俟提率騎二萬拒戰河東,為魏所敗,遂乘勝濟河,攻剋錢來,執辰殺之。勃勃,辰第三子,奔秦高平公沒奕干,奕干妻之以女。姚興以勃勃為持節安北將軍、五原公,配以三交五部鮮卑及雜虜二萬餘落,鎮朔方。時河西鮮卑杜崙獻馬八千匹於秦,濟河至大城,勃勃留之,召其衆二萬襲殺高平公沒奕干而併其衆,衆至數萬,自稱天王大單于。大赦,改弘始十年龍昇元年,置百官。以匈奴夏后氏之苗裔,僭稱大夏。以大兄右地代為丞相,代公,發領北民夷十萬,於朔方黑渠之界,營起京城。大赦,改龍昇七年鳳翔元年。令曰:「朕之皇祖,北遷幽朔,改姓姒氏,後從母為劉氏。從母姓,非禮也。古之氏族無常,王者繫天為子,是為徽。赫實與天連,今改姓曰赫連氏,庶協皇天之意。支庶非正統者,以鐵伐為氏。庶朕宗族子孫剛銳如鐵,皆堪伐人。」二年,立夫人梁氏為後,立子璝為太子。四年九月,劉裕滅秦人於長安。十二月,裕留子義真鎮長安而還。勃大悅,遂圖進取之計,遣太子璝率騎二萬南伐長安。五年,義真遺龍驤將軍沈田子率衆逆戰,璝擊敗之,退屯劉迴堡。八月,勃勃進據咸陽,劉裕大懼,乃召義真東鎮洛陽,勃勃入長安。

正月,羣臣勸勃勃稱皇帝。三月築壇於霸上,即皇帝位,大赦,改鳳翔六年昌武元年。冬十月以太子璝領大將軍、雍州牧,錄南臺尚書事,鎮長安。十一月,勃勃還統萬(統萬,勃勃所都之城名也)。以宮殿大成,赦其境內殊死以下,改昌武二年真興元年,刻石都南,頌紀功德。四月,追尊父衛辰曰桓皇帝,廟號太祖,母苻氏為皇太后。祖父豹曰宣皇帝,曾祖武曰景皇帝,高祖訓芝曰元皇帝。五月,雨魚於統萬。二年十月,起沖天臺於統萬年南山,欲登之以望長安。六年,勃勃將廢太子璝為秦王,以酒泉公倫為太子。璝聞將廢已,率衆七萬北伐倫,倫率騎三萬拒之,戰於平城為璝所敗,倫死之。太原公昌率騎一萬襲殺璝,率衆八萬五千歸於統萬。勃大悅,立昌為太子。七月,勃勃寢疾甚,輦昇永安殿,召羣臣囑以後事,薨於永安殿,年四十五。諡武烈皇帝,葬嘉平陵,廟號世祖。

赫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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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連昌一名折,勃勃之第三子。身長八尺,魁岸美姿貌。勃勃薨,即位於永安臺,大赦,改真興七年永光元年。七月,杏城劉睹川有青石大如馬頭,浮在水上,逆流而行,人見而送之。十月,魏乘虛來伐。三年五月,戰於黑渠,為魏所敗。昌與數千騎奔還,魏追騎亦至,昌留河內公費連烏提守高平,徙諸城民七萬戶於安定以都之。四年二月,魏軍至安定,攻城。三月,城潰,昌奔秦州,魏東平公鵝青追擒之,送於魏。魏封昌秦王,尚始平公主,為魏所殺。

赫連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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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連定,勃勃第五子。鳳翔二年,封平原公,雍州牧,鎮長安,率衆赴安定,進封平原王、大將軍、領司徒。昌為魏所擒,定遂率遺衆數萬,據平原,僭稱皇帝,大赦,改承光四年勝光元年。進征南大將軍白蘭王吐谷渾莫璝為開府儀同三司、河南王。十月,畋於陰盤,登苛藍山而望統萬城,泣曰:「先帝以朕承大業者,豈有今日乎?使天假朕年,當與諸卿建王季之業。」既而有狐羣百數鳴於定傍,令射之,無所獲,定惡之。曰:「此大不善,咄咄天道,復何言哉?」三年,秋,魏軍來襲。十月,剋安定,進攻平原。十一月,定遂掠民五萬戶,西奔上邽。四年,河南王莫璝因戎狄之衆,東面以爭天下。魏遣益州剌史深利延、寧州剌史拾虎率騎三萬來伐,遂擒定,送於魏。

勃勃初號龍昇元年,歲在丁未,至是,歲在辛未,二十五年也。[1]

  1. 全文以中華書局、一九八五年一月版《十六國春秋輯補》與《四庫全書》之《別本十六國春秋》浙江大學影印本爲本校。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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