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遼寧大連旅順新港口岸對外開放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遼寧大連旅順新港口岸對外開放的批覆
國函〔2006〕74號
2006年8月1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同意遼寧大連旅順

新港口岸對外開放的批覆

國函〔2006〕74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大連旅順新港口岸對外開放的有關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大連旅順新港口岸對外國籍船舶開放。口岸開放範圍是:水域為北緯38°49′15.5″、東經121°06′40″,北緯38°48′41.5″、東經121°06′00″,北緯38°47′12.6″、東經121°06′00″和楊家村四點連線內;岸線為北緯38°49′24″、東經121°06′42″和北緯38°47′36″、東經121°08′37″兩點連線內,岸線長7公里。泊位名稱為4號、5號件雜貨外貿碼頭。

二、旅順新港口岸對外開放涉及的海關、檢驗檢疫、邊檢等業務,由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公安部設在大連的現有查驗機構承擔。

三、旅順新港口岸對外開放前,由海關總署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再對外公布。

國務院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六日          

(本文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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