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布達拉宮維修工程慶典活動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布達拉宮維修工程慶典活動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94〕38號
1994年4月1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布達拉宮

維修工程慶典活動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94〕38號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布達拉宮維修工程慶典活動有關問題的請示》(藏政發〔1994〕16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現對有關問題函復如下:

  一、布達拉宮維修工程竣工意義重大,影響深遠,請你們本着隆重、熱烈、簡樸、節約的原則,對竣工慶典活動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保證慶典活動圓滿成功。

  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李鐵映將率領布達拉宮維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的領導同志赴拉薩參加慶典活動。同時,將有8名左右演員一起赴拉薩,與你區文藝工作者在慶典活動中同台演出。

  三、關於邀請有關兄弟省、市和區內代表以及境內外記者問題。區內代表由你區自行安排;有關兄弟省、市的代表,由你區直接與有關兄弟省、市商定。邀請參加慶典活動採訪、報道的境內記者,請你區與中宣部商定;境外記者的邀請,請你區與外交部、公安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具體商定。本着節儉的原則,有關兄弟省、市的代表人數要從嚴控制,境內記者的數量要壓縮原擬邀請數的一半或三分之一,整個慶典活動邀請人員的總數不超過500人。

  四、關於慶典活動所需經費,財政部已同意撥付200萬元予以補助。請你區直接與財政部聯繫辦理用款事宜。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