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行政學院籌建領導小組有關事宜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行政學院籌建領導小組有關事宜的通知
國辦發〔1990〕24號
1990年5月1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行政學院

籌建領導小組有關事宜的通知

 
國辦發〔1990〕24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決定,國家行政學院籌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由人事部直接領導,籌建工作相應改由人事部負責。國家行政學院籌建領導小組組長由人事部部長趙東宛兼任。

特此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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