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業部等部門關於鞏固大檢查成果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報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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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業部等部門關於鞏固大檢查成果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2000〕33號
2000年4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業部等部門關於鞏固

大檢查成果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

負擔工作報告的通知

國辦發〔2000〕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1999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方針政策,做了大量工作。特別是1999年年底開展的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大檢查,有力地促進了減輕農民負擔政策的落實,解決了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案件,進一步提高了廣大幹部依法行政和農民依法履行義務的自覺性。但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形勢仍然嚴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工作不能有絲毫放鬆。經國務院同意,現將農業部、國務院糾風辦、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務院法制辦《關於鞏固大檢查成果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報告》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關於鞏固大檢查成果

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報告

國務院: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大檢查的通知》(國辦發明電〔1999〕14號)要求和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1999年10月到2000年1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大檢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大檢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各地從10月份開始,積極部署、精心組織了大檢查工作,普遍成立了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或辦公室,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具體檢查方案,並抽調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同志參加檢查。整個大檢查工作以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減輕農民負擔政策為核心,以檢查整改存在的問題為重點,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為突破口,通過有計劃有步驟的工作,發現和解決了一些問題,促進了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深入開展,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廣泛宣傳了中央減輕農民負擔的一系列方針政策。檢查中,省、地、縣、鄉共組織幹部培訓班67822期,培訓各級幹部625萬人次,召開各種座談會43.7萬次,走訪了692萬農戶。各地普遍反映,這次大檢查是近幾年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中涉及面最廣、影響最大的一次活動。通過檢查,廣大幹部特別是基層幹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政策和法制教育,進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同時,也使廣大群眾進一步體會到黨中央、國務院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堅定決心,增強了積極履行應盡義務、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

(二)切實解決了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檢查中,各地對發現的問題大多提出了整改措施,做到了邊查邊糾。據統計,各地共取消7831個不合理收費項目,減輕農民負擔37.7億元。此外,大檢查還有力地配合和推動了有關政策的落實。全國已有96%的縣實行了提留統籌費一定三年不變的政策。通過整頓農村電價,使農村電價平均每度降低了0.1元,全年共減輕電價負擔230億元。通過治理報刊攤派,全國農村削減不合理報刊征訂任務367萬份,涉及金額1.89億元。各地還精減鄉鎮幹部、村組幹部、教職工共276.2萬人,減少開支47.7億元。

(三)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案件。各地大檢查統計結果表明,1999年全國共查結7507起涉及農民負擔案件,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幹部4800人。1999年發生的惡性案件,大部分得到了處理。

(四)完善了各項監督管理制度。各地通過大檢查,進一步完善了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制度,明確了部門專項治理責任制度,加強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的預決算、監督卡、專項審計和財務公開制度建設。這些制度的完善和健全,為下一步加強對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各地檢查上報和我們抽查的情況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仍存在不少問題:

(一)一些地方的檢查工作還不夠紮實。在鄉鎮自查中,有的鄉鎮檢查工作要求不嚴、標準不高;有的鄉鎮認為當地負擔不重,檢查流於形式;有些鄉鎮擔心大檢查認真開展起來會自找麻煩,沒有進行檢查。在縣級全面檢查中,有的縣沒有真正按照國務院要求的檢查內容逐項進行檢查,有的縣藉口人手少、時間緊,認為檢查組只要到了所轄鄉鎮就完成任務了。還有不少地方的部門自查自糾走了過場,沒有取得應有效果。總的看,大檢查工作存在三個不平衡:一是地區之間不平衡,領導重視、減輕農民負擔機構比較健全的地方力度大些,相反就小些;出了惡性案件的地方力度大些,沒有出事的地方力度小些。二是上下之間不平衡,省、地兩級黨委和政府比較重視,動作較大也較快,縣、鄉兩級有的沒有完全按照中央和上級精神開展大檢查,約有20%的鄉和40%的村沒有進行大檢查工作。三是條塊之間不平衡,地方黨委、政府的動作大一些,認真部署了檢查,抓得緊一些;相對來說,有些部門行動慢一些,沒有真正對涉農項目下大力氣清理。

(二)仍有一些違反中央政策規定的問題沒有解決。有些地方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沒有及時解決,對此,農民還有意見。

1.亂集資仍很突出。一是從各地反映情況看,一些地方仍在向農民進行教育集資,沒有按規定停下來。甘肅省安西縣布隆吉鄉1999年向農民每人收取教育集資45元。湖北省大悟縣有的鄉鎮直到1999年底還在收取教育集資,農民人均17元。四川省南溪縣和簡陽市已沒有中小學危房改造任務,但仍在審批和進行教育集資。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溧河鄉為緩解建校資金不足,擅自向在校生每人收取100元借款,變相搞集資。二是借農村電網改造之機搞集資。農村電網改造本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但有的地方藉此向農民亂集資、亂收費。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的個別鄉鎮,在開展農村電網改造的過程中,借換電錶、裝入戶線之機變相集資,每戶少則一二百元,多則幾百元。此外,道路集資、合作醫療集資在一些地方仍未禁止。

2.亂收費仍較嚴重。一是中小學校亂收費。中小學校亂收費是農民反映突出的問題,雖經多次治理,但在一些地方仍很嚴重。河南省襄城縣山頭店鄉一中違反規定收取擇校生費,每個學生每學期130元。貴州省遵義市、黔西南州有一半縣存在農村中小學亂收費問題。貴州、湖南兩省的部分學校還向學生收取垃圾費、建檔入機費、政府辦學費、留級費等花樣翻新的項目。四川省南溪縣和簡陽市一些學校去年向學生收費,小學生300—400元,中學生400—600元,相當於農戶家庭上交提留統籌費的幾倍。二是農村建房亂收費。農村建房方面的亂收費在一些地方仍比較突出。四川省簡陽市金馬鎮全勝村農民新建住房,要向有關單位交納9種稅費。湖北省大冶市城建部門把面向城鎮收取的市政配套設施費擴大到農村,按每平方米30元收取。三是計劃生育亂收費。一些地方計劃生育亂收費仍屢禁不止。四川省一些地方辦理計劃生育指標,一對夫婦要收150元,屬於超標準收費。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三岔鄉,要求外出務工的農民在辦理流動人口計生證明時,交工本費30元,而且要求一年一換。此外,結婚登記搭車收費現象在不少地方仍然存在。

3.攤派依然存在。一是稅費平攤。一些地方的農業特產稅和畜禽防疫費仍存在按人頭或田畝平攤的現象。湖北省大悟縣夏店鎮松林村和新城鎮沿河村,違反規定將農業特產稅按人均21元和17元平攤收取,畜禽防疫費按人均2元平攤收取。甘肅省會寧縣將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契稅等上級下達的稅收任務,與農業稅捆在一起按照地畝徵收。貴州省仁懷市、興義市向農戶攤派收取畜禽防疫費,標準分別為5元和8元。二是報刊亂攤派。報刊攤派是各地普遍反映的問題。據甘肅省調查,有的村除規定的幾種報刊外,還按方方面面的要求訂閱其他報刊雜誌達16種。貴州省興義市敬南鎮,從1996到1999年訂報金額逐年增加,年均增長11%。江蘇省在農村攤派報刊征訂任務的有30多個部門,涉及100多種刊物,一般的村每年要開支5000元左右,高的達1.2萬元。

(三)一些地方惡性案件時有發生。據統計,在1999年10月至12月大檢查開展期間,安徽、貴州、甘肅、山東、江西等5個省又發生8起涉及農民負擔的惡性案件。

(四)有的地方鄉村負債嚴重,加重了農民負擔。各地普遍反映,一些地方教育、計劃生育、衛生等方面脫離實際的達標升級已經造成鄉村兩級沉重的債務包袱,僅靠鄉村自身解決,短期難以消化。以湖南省為例,目前鄉鎮平均負債為200—300萬元,村級平均負債為10萬元左右。有的上級部門以促進工作為名,把達標升級與基層幹部的政績和獎金掛鉤,規定出資、出勞和籌資比例,使鄉村兩級背上了沉重的債務負擔。這些負擔已經開始或最終要轉嫁到農民身上,成為加重農民負擔的重要原因。

三、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

從這次大檢查的情況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形勢不容樂觀,要切實解決農民負擔問題,必須下更大的力氣,採取更有力的措施。為了鞏固大檢查成果,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切實抓好政策落實。近年來,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今年關鍵是要抓好落實。要進一步落實中央關於減輕農民稅費負擔的政策,規範稅費征管,禁止平攤農業特產稅、屠宰稅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違規收稅,依照有關規定繼續做好貧困地區和災區的稅收減免工作,大力推行提留統籌費一定三年不變的政策。要進一步落實中央關於治理「三亂」的有關政策,禁止任何形式的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今年重點對農村教育、報刊征訂、農村電價方面的「三亂」進行專項治理。農村教育集資除危房改造外,要繼續暫停。上半年要對農村中小學亂收費問題集中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頓,儘快將農村中小學收費項目、標準和辦法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年內對報刊攤派要進行一次檢查,除中央規定的黨報黨刊要向群眾宣傳、積極訂閱外,其他報刊一律不得要求農民訂閱。在農村電網改造中絕不允許亂集資、亂收費,已經搞了的要立即停下來。要進一步落實中央關於禁止在農村開展達標升級活動的政策,凡是要農民出錢出物出工的達標升級活動,一律停止。要堅決制止鄉村新的不良債務發生。鄉村辦集體生產公益事業,必須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絕不能盲目舉債亂鋪攤子,形成新的債務。對已形成的債務,要儘快制定辦法,分類處理,逐步消化。化解鄉村債務要依法辦事,嚴格掌握政策界線,維護農民的權益。不得將鄉鎮政府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欠債務分攤給農民,也不得藉機向農民亂收稅費。

(二)進一步抓好制度建設。要保證減輕農民負擔各項政策的落實,必須完善各項制度,使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要進一步完善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領導責任制,加大地方各級領導的責任。要建立「三亂」專項治理部門責任制,哪個系統發生的「三亂」,由哪個主管部門負全責治理。要進一步完善農民負擔預決算、監督卡、專項審計制度,積極推進村級財務公開制度建設,增加村級財務透明度,加強村民監督,強化提留統籌費的使用管理。

(三)積極抓好治本措施。在有效遏制農民負擔加重的同時,要積極探索,抓好治本措施,力求從根本上解決農民負擔重的問題。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積極穩妥地開展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總結經驗。要結合地方機構改革,精簡機構,壓縮人員,減少支出。要改進基層幹部政績考核辦法,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制度,同時要結合縣級「三講」,搞好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增強法制觀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增進對農民群眾的感情,改進工作作風。

(四)繼續抓好監督檢查。要認真抓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大檢查整改措施的落實。去年沒有開展大檢查的地方,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補查。已經進行大檢查的地方和部門,要針對這次大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排查,對不合理收費項目要堅決糾正過來,違反政策收取的款物要如數退還給農民。要繼續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嚴肅查處加重農民負擔的違法違紀行為和涉及農民負擔的惡性案件。凡是因農民負擔問題發生嚴重事件或惡性案件的地方,縣、鄉黨政主要領導不得提拔重用,實行「一票否決」。紀檢、監察、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對因農民負擔問題引發的惡性案件要發現一件,查處一件。通過案件的查處,促進各項政策的落實。對加重農民負擔的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要繼續做好涉及農民負擔的來信來訪工作,及時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建議批轉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

                           農業部

                          國務院糾風辦

                           財政部

                           國家計委

                          國務院法制辦

                        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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