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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91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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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統字第915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916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91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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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本院徵收訟費則例未經施行以前遇有聲請救助案件由控訴審判衙門調查屬實作成報告送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