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憲政規模

建立憲政規模
193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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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日報》1939年9月21日社論

這一次國民參政會的偉大收穫,除了更堅決的確定抗戰到底的國策,粉碎敵人汪派漢奸的鬼蜮陰謀之外,對於抗戰建國最具有意義的,莫過於實行憲政之決議。這一問題,在本屆大會中,受到大部分參政員的關心注意。我們可以看出全國民眾的提高民權加強國本的要求,是如何熱烈地在第四次參政會中反映出來了。因此,詳加討論之結果,便有「(一)請政府明令定期召集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行憲政。(二)有議長指定參政員若干,組織國民參政會憲政期成會,協助政府促成憲政」的決議,而在大會的閉幕詞中,更正確地址出:「敵閥正百計進攻,我自不絲毫自滿。一切力量,皆鬚髮揚;一切缺陷,皆須填補;本會同人詳加審議之結果,以為提高民權,加強國本,應為最要之務。用是決議,請政府依照中國國民黨過去之決議,召開國民大會建立憲政規模。」

二年來的抗戰,處處證明要打退敵人,只有集中一切人材,只有使每一個國民,「有一分心,一分力,都要為國家來貢獻。」更具體地說,只有容納個黨各派人材,提高戰時行政機構的效能;只有嚴令禁止對共產黨及其他抗戰黨派之歧視壓迫行為;只有走上這條實行戰時民主的道路,中國的廣大的人力物力財力,才能動員起來。中國共產黨一向就為着這種主張而努力,在這一屆參政會閉幕前夕,毛陳等七參政員,就在他們的意見書中,歷歷提出這幾端了。

誠如論者所說,憲政之性質,不在乎條文,而是在乎事實。但是,我們要曉得:有利於抗戰建國之措施,如果不明白地在根本大法上規定起來,則奸黠之徒,得以利用種種名義,進行破壞。張一參政員在其對議長的答詞中所提出的「默察各地黨政軍各級人員,對於民眾運動,往往有所歧視。道路傳聞,尚有假借取締與指導名義,摧殘合法組織,鉗制正當言論,拘捕熱血青年」的事實,是使人不得不懍然的。制定憲法的目的就是要使這種現象能夠根本消滅。但是為着召集國民大會來制定憲法,必須在現在就給各黨派合法保證,以便在國民大會前各種黨派參加國民大會的選舉。

有一些人,以為戰時軍事高於一切,不應有民主;以為戰時全國上下之經歷,應完全集中於對外,而不當轉移其目標於制憲問題,這些意見,通通被這一次參政會的決議,打得粉碎了。實施憲政可以發揚一切力量;可以加強軍事之勝利,可以提高對外的力量。上面所舉的一些說法,都不以發揮抗戰力量為出發點的。

我們誠懇地擁護國民參政會這一決議,但同時,我們更希望政府要切實地執行參政會這一決議,要不然,決議只成為紙上的東西,對於中國的抗戰建國的大業,是不能有實際的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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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日報》1939年9月21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