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學〔2019〕1號
2019年3月13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學〔201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按照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進一步推動改革創新,加強規範管理,提升工作精細化水平,確保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範有序。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高考安全穩定

1.落實考試安全責任制。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高考、治理考試環境、維護考試招生安全穩定、整肅考風考紀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試招生(含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校黨委書記和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地各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加強對高考工作的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考試安全主體責任,逐級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主要負責同志要深入一線指揮,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察,不能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制度,重大問題決策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匯報,並報告教育部。

2.強化部門聯動協作機制。充分發揮國家教育統一考試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健全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集中開展淨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淨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替考作弊等專項行動,綜合治理考試環境。加強從制卷、運送、保管、分發到施考全過程管理,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加強標準化考點的日常維護和升級,升級完善各項技術措施,嚴密做好考務組織和考場管理,強化考風考紀監督。健全高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加強對輿情和應急事件的預判研判,細化完善應急預案,快速妥善處置突發事件。

二、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

3.完善招生計劃管理。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計劃和備案的高職(專科)招生計劃,加強省際間溝通協調,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繼續實施「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根據國家政策導向,嚴格控制屬地招生計劃比例,繼續向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傾斜。

4.健全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上重點高校長效機制。各地和有關高校要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嚴格實施區域、報考條件和資格審核,完善招生辦法,創新考生服務,推動專項計劃優惠政策落實到位。要深入貧困地區中學,加大專項計劃宣傳解讀,為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提供更多便利和幫助。

5.落實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政策。有關地方要進一步完善高考報名條件和辦法,優化資格審核程序,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都能在當地參加高考。對於不符合流入地報考條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要主動協調流出地予以穩妥解決,原則上回流出地參加高考。加強對「高考移民」的綜合治理,依法依規防範和打擊違法違規跨省(區、市)獲取高考報名資格的行為。

三、進一步深化高考改革

6.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積極推廣上海市、浙江省在以招促考、以考促教、以教促學改革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及時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要加強改革協同,積極借鑑試點經驗,完善具體舉措,確保改革平穩推進。2018年啟動改革的省份要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訂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精心做好方案發布和宣傳解讀工作。

7.深化考試內容改革。2019年高考命題要充分體現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要求,以立德樹人為鮮明導向,減少單純死記硬背的知識性考察,推動學生關鍵能力和核心素養在教學和考試中的落地落實,助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8.推進高中綜合素質檔案使用。各地要指導中學進一步完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制度,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表現,強化監督和公示,確保內容真實準確。有關高校要積極探索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體育類專業、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等類型中使用綜合素質檔案,加強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的考查評估,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改變簡單以考試成績評價學生。有關高校要遵循人才培養規律,在統籌考慮城鄉差異和不同群體學生特點的基礎上,研究制訂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9.探索在高校組織的考核中增設體育測試。有關高校要在保送生、自主招生和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等類型的學校考核中,積極增設體育測試,測試項目由高校自定,測試成績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引導考生更加重視體育鍛煉。

四、完善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10.大力推進高職院校分類招考。各地要加大高職教育資源統籌,進一步擴大高職分類招考規模。健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和選拔制度,在職業技能測試中充分體現職業技能、通用技術等內容,逐步形成符合高等職業教育培養規律和特點的人才評價選拔模式。

五、嚴格規範考試招生管理

11.強化招生信息公開。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省級、高校、中學四級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細化公開內容,規範公開程序,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以及中央部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的資格考生信息和錄取要求須及時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12.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加強考生報考資格、投檔資格和錄取資格審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會同教育紀檢部門加強對屬地高校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

13.嚴厲懲處違規行為。對報名、考試、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於因疏於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招生違規嚴重的,要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並追責問責。

六、深入開展招生宣傳服務

14.主動加強正面宣傳。各地各校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做好政策解讀、志願填報、信訪查詢、溫馨提示等服務工作。加強考生誠信教育,重點宣傳涉考法律法規,教育和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紀、舞弊等行為。健全信息發布機制,重要考試招生信息須經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或高校主要負責同志審核後方可發布。積極協調新聞媒體,進一步規範新聞報道,不得宣傳炒作所謂「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加強輿情監控,防範招生詐騙等有害信息傳播。

15.優化服務考生水平。各地要加強對治安、出行、衛生等方面的綜合保障。完善考試期間發生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認真組織應急演練。為殘疾人平等參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公開違規舉報電話和諮詢電話,妥善處置信訪問題,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各地各校要嚴格規範高校考試招生信息服務平台管理,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強化信息安全,加強監督管理,保障平台的公益性和安全性。

請各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將本通知轉發至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普通高校。

附件: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教育部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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