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社批評家的任務 書籍和財色
作者:魯迅
1930年2月1日
我和《語絲》的始終
本作品收錄於《三閒集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年二月一日《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二期。

  今年在上海所見,專以小孩子為對手的糖擔,十有九帶了賭博性了,用一個銅元,經一種手續,可有得到一個銅元以上的糖的希望。但專以學生為對手的書店,所給的希望卻更其大,更其多——因為那對手是學生的緣故。

  書籍用實價,廢去「碼洋」的陋習,是始於北京的新潮社——北新書局的,後來上海也多仿行,蓋那時改革潮流正盛,以為買賣兩方面,都是志在改進的人(書店之以介紹文化者自居,至今還時見於廣告上),正不必先定虛價,再打折扣,玩些互相欺騙的把戲。然而將麻雀牌送給世界,且以此自豪的人民,對於這樣簡捷了當,沒有意外之利的辦法,是終於耐不下去的。於是老病出現了,先是小試其技:送畫片。繼而打折扣,自九折以至對折,但自然又不是舊法,因為總有一個定期和原因,或者因為學校開學,或者因為本店開張一年半的紀念之類。花色一點的還有贈絲襪,請吃冰淇淋,附送一隻錦盒,內藏十件寶貝,價值不資。更加見得切實,然而確是驚人的,是定一年報或買幾本書,便有得到「勸學獎金」一百元或「留學經費」二千元的希望。洋場上的「輪盤賭」,付給贏家的錢,最多也不過每一元付了三十六元,真不如買書,那「希望」之大,遠甚遠甚。

  我們的古人有言,「書中自有黃金屋」,現在漸在實現了。但後一句,「書中自有顏如玉」呢?

  日報所附送的畫報上,不知為了什麼緣故而登載的什麼「女校高材生」和什麼「女士在樹下讀書」的照相之類,且作別論,則買書一元,贈送裸體畫片的勾當,是應該舉為帶著「顏如玉」氣味的一例的了。在醫學上,「婦人科」雖然設有專科,但在文藝上,「女作家」分為一類卻未免濫用了體質的差別,令人覺得有些特別的。但最露骨的是張競生博士所開的「美的書店」,曾經對面呆站著兩個年青臉白的女店員,給買主可以問她「《第三種水》出了沒有?」等類,一舉兩得,有玉有書。可惜「美的書店」竟遭禁止。張博士也改弦易轍,去譯《盧騷懺悔錄》,此道遂有中衰之歎了。

  書籍的銷路如果再消沉下去,我想,最好是用女店員賣女作家的作品及照片,仍然抽彩,給買主又有得到「勸學」,「留學」的款子的希望。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