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烈婦傳
作者:李翱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40

建中四年,李希烈陷汴州,既又將盜陳州,分其兵數千人抵項城縣,蓋將掠其玉帛,俘累其男女,以會於陳州。縣令李侃不知所為,其妻楊氏曰:「君縣令也,寇至當守,力不足死焉,職也。君如逃,則誰守?」侃曰:「兵與財皆無,將若何?」楊氏曰:「如不守,縣為賊所得矣。倉廩皆其積也,府庫皆其財也,百姓皆其戰士也,國家何有?奪賊之財而食其食,重賞以令死士,其必濟。」於是召胥吏百姓於庭,楊氏言曰:「縣令誠主也,雖然,歲滿則罷去,非若吏人百姓然。吏人百姓,邑人也,墳墓存焉,宜相與致死以守其邑,忍失其身而為賊之人耶?」眾皆泣許之。乃徇曰:「以瓦石中賊者,與之千錢;以刀矢兵刃之物中賊者,與之萬錢。」得數百人,侃率之以乘城,楊氏親為之爨以食之,無長少,必周而均。使侃與賊言曰:「項城父老,義不為賊矣,皆悉力守死。得吾城,不足以威,不如亟去。徒失利,無益也。」賊皆笑,有蜚箭集於侃之手,傷而歸。楊氏責之曰:「君不在,則人誰肯固矣?與其死於城上,不猶愈於家乎?」侃遂忍之,複登陴。項城小邑也,無長戟、勁弩、高城、深溝之固,賊氣吞焉,率其徒將超城而下。有以弱弓射賊者,中其帥墜馬死。其帥希烈之婿也。賊失勢,遂相與散走,項城之人無傷焉。刺史上侃之功,詔遷絳州太平縣令。楊氏至茲猶存。

婦人女子之德,奉父母舅姑,盡恭順,和於娣姒,於卑幼有慈愛,而能不失其貞者,則賢矣。至於辨行陣,明攻守勇烈之道,此固公卿大臣之所難。厥自兵興,朝廷注意寵旌,守禦之臣,憑堅城深池之險,儲蓄山積,貨財自若,冠胄服甲,負弓矢而馳者,不知幾人。其勇不能戰,其智不能守,其忠不能死,棄其城而走者有矣。彼何人哉?若楊氏者,婦人也,孔子曰:「仁者必有勇。」楊氏當之矣。讚曰:凡人之情,皆謂後來者不及於古之人。賢者自古亦稀,獨後代耶?及其有之,與古人不殊也。若高湣女、楊烈婦者,雖古烈女,其何加焉?予懼其行事堙滅而不傳,故皆敘之,將告於史官。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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