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256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255(1999)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256(1999)號決議
1999年8月3日安全理事會第4030次會議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第1257(1999)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1995年12月15日第1031(1995)號、1996年12月12日第1088(1996)號和1997年6月12日第1112(1997)號決議,
又回顧《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和平總框架協定》及其各項《附件》(統稱《和平協定》,S/1995/999,附件),以及1997年12月9和10日在波恩(S/1997/979,附件)和1998年12月16和17日在馬德里(S/1999/139,附錄)舉行的和平執行會議的結論,
1. 歡迎並同意和平執行委員會指導委員會1999年7月12日任命沃爾夫岡·佩特里奇先生為高級代表,接替卡洛斯·韋斯滕多爾普先生;
2. 讚揚卡洛斯·韋斯滕多爾普先生在高級代表任內所作的努力;
3. 重申重視高級代表在推動《和平協定》的執行工作及在指導和協調參與協助締約各方執行《和平協定》的各民間組織和機構的活動方面所起的作用;
4. 又重申高級代表是在現場解釋《和平協定》關於民事執行的附件10的最高權威。

第4030次會議一致通過。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