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2268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第2042(2012)、第2043(2012)、第2118(2013)、第2139(2014)、第2165(2014)、第2170(2014)、第2175(2014)、第2178(2014)、第2191(2014)、第2199(2015)、第2235(2015)、第2249(2015)、第2253(2015)、第2254(2015)和第2258(2015)號決議以及2011年8月3日(S/PRST/2011/16)、2012年3月21日(S/PRST/2012/6)、2012年4月5日(S/PRST/2012/10)、2013年10月2日(S/PRST/2013/15)、2015年4月24日(S/PRST/2015/10)和2015年8月17日(S/PRST/2015/15)的安理會主席聲明,
重申對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主權、獨立、統一和領土完整和對《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的堅定承諾,
確認秘書長努力執行第2254(2015)號決議,注意到通過秘書長和他的敘利亞問題特使的斡旋,於2016年1月29日根據第2254(2015)號決議第2段啟動了一個政治過渡進程,
讚揚敘利亞國際支持小組(國際支持小組)承諾在2012年6月30日《日內瓦公報》的基礎上全程推動敘利亞人主導和享有自主權的政治過渡和立即協助全面執行第2254(2015)號決議,強調敘利亞所有各方為實現這一目標努力開展建設性工作的緊迫性,
歡迎國際支持小組2016年2月11日發表聲明,包括設立一個國際支持小組人道主義工作隊和國際支持小組停火工作隊,
  1. 全面認可國際支持小組聯合主席美國和俄羅斯聯邦2016年2月22日關於停止敵對行動的聯合聲明和聲明所附敘利亞境內停止敵對行動條件(下稱「附件」),要求停止敵對行動於2016年2月27日零時(大馬士革時間)開始;
  2. 要求立即全面執行第2254(2015)號決議,以便於按國際支持小組聲明提及的《日內瓦公報》,進行敘利亞人主導和敘利亞人享有自主權的政治過渡,以便結束敘利亞衝突,再次強調敘利亞人民將決定敘利亞的前途;
  3. 要求附件規定的停止敵對行動對其適用的所有各方(下稱「停止敵對行動各方」)履行附件提出的承諾,敦促所有會員國,特別是國際支持小組成員,對停止敵對行動各方施加影響力以確保這些承諾得到履行,並支持努力為實現持久的永久停火創造條件;
  4. 肯定俄羅斯聯邦和美國為達成關於停止敵對行動條件的諒解作出的努力,肯定並歡迎敘利亞政府部隊和支持政府的部隊向俄羅斯聯邦表示,以及敘利亞反對派武裝團體向俄羅斯聯邦或美國表示,它們已經同意並承諾遵守《停止敵對行動條件》,因而成為《停止敵對行動條件》的各方;
  5. 再次促請有關各方立即允許人道主義機構使用最直接的路線,快速、安全和不受阻礙地在敘利亞全境通行,允許立即把人道主義援助運送給所有需要援助的人,特別是被包圍和邊遠地區的人,立即履行國際法、包括有關國際人道主義法和國際人權法為其規定的義務;
  6. 表示支持國際支持小組與該小組的人道主義工作組協調採取舉措,更快地迅速運送人道主義援助,以期能全面、不斷和不受阻礙地在全國各地通行,包括進入代爾祖爾省、Foah、Kafraya、Az-Zabadani、Madaya/Bqin、Darayya、Madamiyet Elsham、杜馬、東哈賴斯塔、Arbin、Zamalka、Kafr Batna、Ein Terma、Hammura、Jisrein、Saqba、Zabadin、Yarmuk、阿勒頗省東部和西部農村地區、Azaz、Afrin、At Tall、賴斯坦、Talbiseh、Al Houle、Tier Malah/Al Gantho/Der Kabira、Al Waer、Yalda、Babila和Beit Saham;
  7. 重申安理會支持一個由聯合國協助進行的敘利亞人主導的政治進程,請秘書長通過他的斡旋和他的敘利亞問題特使的努力,儘快在聯合國主持下,重啟敘利亞政府代表和反對派代表之間的談判,並敦促敘利亞政府代表和反對派代表誠意開展談判;
  8. 歡迎停止敵對行動向實現永久停火邁出了一步,重申根據2012年日內瓦公報,停火與同時進行的政治進程有密切的聯繫,這兩個舉措都應按第2254(2015)號決議所述,得到快速推進;
  9. 促請所有國家對敘利亞政府和敘利亞反對派施加它們的影響力,以推進和平進程,推動建立信任措施,包括及早釋放被任意關押的人,特別是婦女和兒童,和推進停止敵對行動的實施;
  10. 秘書長在本決議通過後15天內並於其後每隔30天,向安理會報告本決議的執行情況,包括利用國際支持小組停火工作隊提供的信息,並報告第2254(2015)號決議的執行情況;
  11.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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