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338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337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338號決議
1973年10月22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339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73年10月22日
第338(1973)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1.要求現在戰鬥的一切方面,在它們目前占據的陣地上,立即停止一切射擊並終止所有的軍事活動,至遲不得超過本決定通過後十二小時;

2.要求各有關方面於停火後立即開始執行安全理事會第二四二號決議(一九六七年)的所有部分;

3.決定由各有關方面於停火時起在適當方面主持下,立即同時開始進行談判,目的是在中東建立公正和持久的和平。


第1747次會議以14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1


1 一個成員(中國)沒有參加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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