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479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478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479號決議
1980年9月28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480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80年9月28日
第479(1980)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已開始審議標題為「伊朗和伊拉克間局勢」的項目,

注意到所有會員國都已承擔《聯合國憲章》所規定的義務,以和平方法解決其國際爭端,俾免危及國際和平、安全及正義,

並注意到所有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侵害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

回顧依照《憲章》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安全理事會負有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的主要責任,

深表關切在伊朗和伊拉克之間正在發展中的局勢,

1.呼籲伊朗和伊拉克立即停止進一步使用武力,並以和平方法且依正義及國際法原則來解決它們之間的爭端;

2.敦促它們接受任何適當地提供的調停或和解,或由它們運用區域的機構或安排或其自行選擇的其他和平方法,以便於它們履行《聯合國憲章》規定的義務;

3.敦促所有其他國家極力克制,而且不採取任何足以導致衝突進一步加劇及擴大的行動;

4.支持秘書長為此一局勢的解決而作出的努力和他所表示願意進行的斡旋;

5.秘書長在四十八小時之內向安全理事會提出報告。


第2248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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