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香子 (吳鼎芳)

行香子
作者:吳鼎芳 

四闋 (其一) 編輯

青篠成笆,巖石為家。
兩般兒、紅白桃花。
人嫌古淡,我道奢華。
摺拾枯松,蒸野菜,飯胡麻。


四闋 (其二) 編輯

□□空花,洗盡沿華。
閒身、伴老煙霞。
钁頭活計,鉢底生涯。
但任悠悠,隨處處,納些些。


四闋 (其三) 編輯

一自居山,徹底清閒。
腳蹤兒、不落塵寰。
看雲石上,臥月松間。
正草菁芊,花爛熳,鳥問關。


四闋 (其四) 編輯

萬慮消亡,百事尋常。
打平壺、混過時光。
夜眠曉起,不用商量。
有一團瓢,一布衲,一繩床。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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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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