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賜帛

官高期重表良知,賜帛何能使愧之?

律法嚴明猶故犯,更開陷阱卻雲誰?

評曰:長孫順德官高梯重,復托椒房之親,而貧鄙若此,可謂不夜天良。唐太宗尚以廉恥責之。夫國家大政,惟賞與罰。今貪而受賜,何以勸廉?小人無知,豈不是更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