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21)粵民終1035號民事判決書.pdf/4

本頁面已核對

2.迷你玩公司的侵權惡意十分明顯,在被訴後僅對個別侵權元素的外觀進行了調整,至今仍在運營侵權遊戲。因此,應當判令迷你玩公司承擔公開道歉以消除影響的侵權責任。

迷你玩公司答辯如下:

(一)關於許可費能否作為損失參考依據。首先,網易公司並非《我的世界》著作權人,其主體資格系基於著作權人的維權授權,依據其提交的《分銷託管協議》獲得的僅為分銷運營《我的世界》(中國版)的權利,與本案權利作品無關,故許可費不屬於網易公司的損失。其次,從許可角度來說,許可的範圍通常包括提供全部的作品內容(包括策劃、美工、程序等開發形成的全部創作成果),許可的期限和權限通常是多年和獨家。因此,即使考慮許可費用問題,也應當考慮前述實際使用的侵權內容(即授權內容)占全部開發成果的比例和許可期間、是否獨家來綜合確定,而不能機械參照許可費。

(二)關於是否應當判令《迷你世界》停止運營。沙盒類遊戲的預設內容主要是向玩家提供資源,由玩家在遊戲中生存和創造,故本案涉嫌侵權的僅為背包中部分資源及其獲得方式,並非網易公司主張的全盤、整體抄襲,故即使侵權亦僅需要剔除侵權內容即可。

(三)關於消除影響。本案僅涉及《迷你世界》遊戲內容侵權問題,與遊戲運營、推廣無關,網易公司上訴稱迷你玩公司運營、推廣遊戲使玩家誤認為《迷你世界》與網易公司存在關聯,並導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