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瀛探索/第五章/第五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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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1661的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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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航海、殖民、重商主義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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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歷史時間的範疇內,海洋史是重心,歐洲大西洋沿岸的海上強權國家,傾其全力拓展航海、殖民、經商活動,中國、日本、東南亞的貿易利益,是列強覬覦的目標。中國的生絲、日本的銀、東南亞的香料,是獲利豐碩的物料,而台灣的地理位置,正處於這轉口貿易的樞紐,在荷蘭政府獨具慧眼之下,成為其東亞貿易的重要據點,更賺得極高的經濟利益。在荷蘭人佔領台灣的前夕,台灣社會的主體還是保留了其原始社會的風貌,但是隨著東亞海上貿易的轉趨頻繁和漢人、日本人、歐洲人的先後到來,台灣島上正預示著新的變局的上演。以中、日、歐勢力在台灣海峽上的角逐和互動為起點,台灣的歷史寫下了新的一頁!

台灣進入文字化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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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未據台之時,台灣原住民只有語言,沒有文字。待荷人治台後,把教育與傳教結合在一起,廣設教堂與學校,導入西方文字能力訓練,以拉丁字母將新港口語書寫下來,做為各社學校的教學語言,使得台灣進入文字化時期,<新港文書>便是最好的明證。

人群社會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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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人移民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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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世紀,中國正處於明末清初政權更替之際,動盪的時代,民不聊生,尤其閩粵一帶,山多地瘠,又遭海禁,處境更加艱難。部分遊民流亡海上淪為海盜,部分進出台灣成為季節性的漁民或農民。待荷人治台,為了引進大陸漢人的生產力,獎勵來台耕種。加上鄭芝龍廣召中國閩籍鄉親至臺開墾,逐漸帶動漢人移民入台的風潮,依據《被遺誤之台灣》一書記載:在荷蘭佔據台灣的末期,有許多中國漢人,因戰亂而離鄉移居至台灣,設立了一個殖民區,除了婦孺以外,壯丁有2萬5000人之多。他們從事於商業和農業,種植了大量的稻子和甘蔗。

平埔族人社會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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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落社會吸收西方文化

荷蘭初據台灣,大員及其附近的平埔族尚未開化,仍處於部落社會。依照凱第紐斯於1628年寫給長官努易茲的備忘整理出,當時本縣平埔族人社會的概況是:他們的主要工作是耕田和種稻,婦女很辛勞,負責大部分田裡的工作,只使用尖鋤慢慢做。當稻子成熟時,不知使用鐮刀收割,而是用像刀子的工具,每次一把的將莖切斷拿下稻穗。切下稻子後,沒有打掉穀子就帶回家,每天只搗碎所要吃的量。男人並不從事農作,在田裡建茅屋休息或睡覺,很少幫助妻子田裡的工作,其主要的工作是狩獵和打獵。他們沒有自己的首領來統治,他們有名義上的議會(council),由12位名聲好的人組成,議員們沒有很大的權力,但當有困難發生時,必須面對,並深索解決之道。沒有人能讀和寫,但有以口頭方式流傳下來的宗教信仰。

待荷人大員政權確立後,藉教化控制平埔族人的思想和行動,組成地方會議,導入西方文字能力訓練,使平埔族人成為虔誠的基督徒,遂開啟部落社會吸收西方文化之窗。

2.市場經濟的變化

荷人治理台灣後,由於台灣鹿皮成為國際貿易的商品,更促進「漢番交易」的興隆,大批漢人過海來台,進入平埔族部落,以鹿皮為主要目標,從事交易。 到了1630年代,荷人在台灣的地位鞏固,台灣鹿皮貿易即被其壟斷,在其勢力範圍內,從平埔族人以貢獻的方式收取鹿皮外,也招來貧困漢人從事捕鹿,由牧師管理發給狩獵執照,並定價收購鹿皮。1640年代以後,荷人更創設了以招標包辦「番社」交易,讓有財力的漢人包辦「番產交易」。

歷史的遺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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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人治台,確立政權與對殖民地的統治,對平埔族人進行政治、教育、宗教的推行,展開經建措施、農墾政策,進行海洋貿易活動。「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匆匆38年,留下一些歷史的遺緒,諸如史蹟、文物、地名、傳說,供憑弔者興思古之幽情:

(一)史蹟

熱蘭遮城與普羅民遮城,尚留有荷蘭當時城砦的建築遺蹟。

(二)文物

<新港文書>使用的羅馬拼音,便是當時荷蘭傳教師教導平埔族西拉雅族人讀寫的成果。

(三)地名

本縣永康市的王田里,便是昔日荷蘭土地制度的最佳見證,當時田地所有權屬荷蘭當局,稱為「王田」。另外,嘉義有紅毛埤,高雄有紅毛港。

(四)傳說

荷蘭統治台灣38年,政經中心在今台南市,行政措施不論政治、教育、宗教、經濟,皆以本縣為主要範圍,所以這兩地流傳許多與荷蘭時期有關的傳說。如荷人擄獲的奴隸(可能來自印尼班達島的小黑人)開鑿的「烏鬼井」、搭建的「烏鬼橋」等等。

總之,荷蘭時期的南瀛,在這一段歷史的發展中,具有開拓性的意義,南瀛的平埔族人被教化,擁有新港文字,進入歷史時代。南瀛的千里沃野被開發,蔗田稻田萬頃碧波,建立漢化社會。如果說,荷蘭時期的南瀛,是全台文教水準最高、開發最早的地區,應該是經得起驗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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