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律與衡平律》識
吾國治法學者,類皆傳譯東籍。抑知東人之說,亦由西方稗販而來者。展轉之間,訛謬數見,求能讀皙文而通者,鳳毛麟角矣。繼茲而猶不克自辟學域,尚?? 以和化為榮,或雖守西籍而不克致用,漢土因有之學,非將終無以自顯,不亦羞神州之士而為學術痛耶!吾友夏子競氏,青年銳志,奮學不懈。去歲初秋航海來江戶,余亦與澤民、凝修相繼至。殘冬風雪,海外相逢,感朋友之私,則相與欣喜﹔談祖國政俗之衰,則相與唏噓感慨。至若居諸共勉,聽夕相聚以勵於學,則尤覺吾道不孤,未意零丁異域,而猶有曩者寒窗鐵硯之樂也。未幾,學會以書來征文,夏子語余曰:“衡平律之於英法,當為事英法者所重視。顧吾國習英法者既寡,而為華英對照譯述之以惠初學者,亦闃焉無聞。蓋其通者,則以學士自矜,異輕是區區者,而不屑為。下焉者,則又病未能,誠缺憾也。”今一為之,實吾《言治》,意在為初學者之一助焉。吁!夏子之心苦矣。讀者其勿忽諸。釗識於東京。
1913年11月1日
《言治》月刊第1年第6期
署名: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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