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律与衡平律》识
吾国治法学者,类皆传译东籍。抑知东人之说,亦由西方稗贩而来者。展转之间,讹谬数见,求能读皙文而通者,凤毛麟角矣。继兹而犹不克自辟学域,尚?? 以和化为荣,或虽守西籍而不克致用,汉土因有之学,非将终无以自显,不亦羞神州之士而为学术痛耶!吾友夏子竞氏,青年锐志,奋学不懈。去岁初秋航海来江户,余亦与泽民、凝修相继至。残冬风雪,海外相逢,感朋友之私,则相与欣喜﹔谈祖国政俗之衰,则相与唏嘘感慨。至若居诸共勉,听夕相聚以励于学,则尤觉吾道不孤,未意零丁异域,而犹有曩者寒窗铁砚之乐也。未几,学会以书来征文,夏子语余曰:“衡平律之于英法,当为事英法者所重视。顾吾国习英法者既寡,而为华英对照译述之以惠初学者,亦阒焉无闻。盖其通者,则以学士自矜,异轻是区区者,而不屑为。下焉者,则又病未能,诚缺憾也。”今一为之,实吾《言治》,意在为初学者之一助焉。吁!夏子之心苦矣。读者其勿忽诸。钊识于东京。
1913年11月1日
《言治》月刊第1年第6期
署名: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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