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句麗本紀 第二 三國史記
卷十五 高句麗本紀 第三
高句麗本紀 第四 

太祖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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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祖大王,或云國祖王。諱宮,小名於漱,琉璃王子古鄒加再思之子也。母太后,扶餘人也。慕本王薨,太子不肖,不足以主社稷,國人迎宮繼立。王生而開目能視,幼而岐嶷。以年七歳,太后垂簾聽政。

 三年,春二月,築遼西十城,以備漢兵。秋八月,國南蝗害穀。

 四年,秋七月,伐東沃沮,取其土地爲城邑,拓境東至滄海,南至薩水。

 七年,夏四月,王如孤岸淵觀魚,釣得赤翅白魚。秋七月,京都大水,漂沒民屋。

 十年,秋八月,東獵得白鹿。國南飛蝗害穀。

 十六年,秋八月,曷思王孫都頭,以國來降。以都頭爲于台。冬十月,雷。

 二十年,春二月,遣貫那部沛者達賈,伐藻那,虜其王。夏四月,京都旱。

 二十二年,冬十月,王遣桓那部沛者薛儒,伐朱那,虜其王子乙音,為古鄒加。

 二十五年,冬十月,扶餘使來,獻三角鹿、長尾兎[1],王以為瑞物,大赦。十一月,京都,雪三尺。

 四十六年,春三月,王東巡柵城,至柵城西罽山,獲白鹿。及至柵城,與群臣宴飲,賜柵城守吏物段有差,遂紀功於岩,乃還。冬十月,王至自柵城。

 五十年,秋八月,遣使安撫柵城。

 五十三年,春正月,扶餘使來,獻虎,長丈二,毛色甚明而無尾。王遣將入漢遼東,奪掠六縣。太守耿夔出兵拒之,王軍大敗。秋九月,耿夔擊破貊人。

 五十五年,秋九月,王獵質山陽,獲紫獐。冬十月,東海谷守獻朱豹,尾長九尺。

 五十六年,春大旱,至夏赤地。民饑,王發使賑恤。

 五十七年,春正月,遣使如漢,賀安帝加元服。

 五十九年,遣使如漢,貢獻方物,求屬玄菟。《通鑑》言言:「是年三月,麗王宮與穢貊,寇玄菟。」不知或求屬或寇耶,抑一誤耶?

 六十二年,春三月,日有食之。秋八月,王巡守南海。冬十月,至自南海。

 六十四年,春三月,日有食之。冬十二月,雪五尺。

 六十六年,春二月,地震。夏六月,王與穢貊襲漢玄菟,攻華麗城。秋七月,蝗雹,害穀。八月,命所司,擧賢良孝順,問鰥寡孤獨及老不能自存者,給衣食。

 六十九年,春,漢幽州刺史馮煥、玄菟太守姚光、遼東太守蔡風[2],將兵來侵,擊殺穢貊渠帥,盡獲兵馬財物。王乃遣弟遂成,領兵二千餘人,逆煥、光等。遂成遣使詐降,煥等信之。遂成因據險以遮大軍,潛遣三千人,攻玄菟、遼東二郡,焚其城郭,殺獲二千餘人。夏四月,王與鮮卑八千人,往攻遼隧[3]縣 遼東太守蔡風[2],將兵出於新昌,戰沒。兵[4]曹掾龍端、兵馬掾公孫,以身扞諷,倶歿[5]於陣,死者百餘人。冬十月,王幸扶餘,祀太后廟。存問百姓窮困者,賜物有差。肅愼使來,獻紫狐裘及白鷹、白馬,王宴勞以遣之。十一月,王至自扶餘。王以遂成統軍國事。十二月,王率馬韓、穢貊一萬餘騎,進圍玄菟城。扶餘王遣子尉仇台,領兵二萬,與漢兵幷力拒戰,我軍大敗。

 七十年,王與馬韓、穢貊侵遼東,扶餘王遣兵救破之。馬韓以百濟溫祚王二十七年,滅,今與麗王行兵者,盖滅而復興者歟?

 七十一年,冬十月,以沛者穆度婁為左輔,高福章[6]為右輔,令與遂成參政事。

 七十二年,秋九月庚申晦,日有食之。冬十月,遣使入漢朝貢。十一月,京都地震。

 八十年,秋七月,遂成獵於倭山,與左右宴。於是,貫那于台彌儒、桓那于台菸支留、沸流那皀衣陽神[6]等等,陰謂遂成曰:「初,慕本之薨也,太子不肖[7],群寮欲立王子再思,再思以老讓子者,欲使兄老弟及。今王旣已老矣,而無讓意,惟吾子計之。」遂成曰:「承襲必嫡,天下之常道也。王今雖老,有嫡子在,豈敢覬覦乎?」彌儒曰:「以弟之賢,承兄之後,古亦有之,子其勿疑。」於是,左輔沛者穆度婁,知遂成有異心,稱疾不仕。

 八十六年,春三月,遂成獵於質陽,七日不歸,戱樂無度。秋七月,又獵箕丘,五日乃反。其弟伯固諫曰:「禍福無門,惟人所召。今子以王弟之親,為百寮之首,位已極矣,功亦盛矣。宜以忠義存心,禮讓克己,上同王德,下得民心。然後富貴不離於身,而禍亂不作矣。今不出於此,而貪樂忘憂,竊為足下危之。」答曰:「凡人之情,誰不欲富貴而歡樂者哉,而得之者,萬無一耳。今吾居可樂之勢,而不能肆志,將焉用哉。」遂不從。

 九十年,秋九月,丸都地震。王夜夢,一豹齧斷虎尾。覺而問其吉凶,或曰:「虎者,百獸之長;豹者,同類而小者也。意者王之族類,殆有謀絶大王之後者乎?」王不悅,謂右輔高福章曰:「我昨夢有所見,占者之言如此,為之奈何?」答曰:「作不善,則吉變為凶;作善,則災反為福。今大王憂國如家,愛民如子,雖有小異,庸何傷乎?」

 九十四年,秋七月,遂成獵於倭山之下,謂左右曰:「大王老而不死,吾齒卽將暮矣,不可待也。惟願左右,為我計之。」左右皆曰:「敬從命矣。」於是,一人獨進曰:「向,王子有不祥之言,而左右不能直諫,皆曰敬從命者,可謂姦且諛矣。吾欲直言,未知尊意如何?」遂成曰:「子能直言,藥石也,何疑之有?」其人對曰:「今大王之賢,內外無異心,子雖有功,率群下姦諛之人,謀廢明上,此何異將以單縷,繫萬鈞之重而倒曳乎?雖復愚人,猶知其不可也。若王子改圖易慮,孝順事上,則大王深知王子之善,必有揖讓之心,不然則禍將及也。」遂成不悅。左右妬其直,讒於遂成曰:「王子以大王年老,恐國祚之危,欲為後圖,此人妄言如此,我等惟恐漏洩,以致患也,宜殺以滅口。」遂成從之。秋八月,王遣將,襲漢遼東西安平縣,殺帶方令,掠得樂浪大守太守妻子。冬十月,右輔高福章言於王曰:「遂成將叛,請先誅之。」王曰:「吾旣老矣,遂成有功於國,吾將禪位,子無煩慮!」福章曰:「遂成之為人也,忍而不仁。今日受大王之禪,則明日害大王之子孫。大王但知施惠於不仁之弟,不知貽患於無辜之子孫乎[6],願大王熟計之。」王不聽。[6]十二月,王謂遂成曰:「吾旣老,倦於萬機。天之曆數在汝躬,況汝內參國政,外摠軍事,久有社稷之功,允塞臣民之望,吾所付託,可謂得人。汝[8]其卽位,永孚于休!」乃禪位,退老於別宮,稱為大祖大王。《後漢書》云:「安帝建[9]光元年,高句麗王宮死,子遂成立。玄菟太守姚光上言:欲因其喪,發兵擊之。議者皆以為可許。尚書陳忠曰:『宮前桀黠,光不能討,死而擊之,非義也。宜遣吊問,因責讓前罪,赦不加誅,取其後善。』安帝從之。明年,遂成還漢生口。」案《海東古記》:「高句麗國祖王高宮以後漢建[9]武二十九年,癸丑[10]即位,時年七歲,國母攝政。至孝桓帝本初元年丙戌,遜位讓母弟遂成,時,宮年一百歲,在位九十四年,則建光元年,是宮在位第六十九年。」則《漢書》所記,與《古記》抵捂不相符合。豈漢書所記誤耶?

次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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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大王,諱遂成,大祖大王同母弟也。勇壯有威嚴,小仁慈。受大祖大王推讓,卽位,時年七十六。

 二年,春二月,拜貫那沛者彌儒為左輔。三月,誅右輔高福章。福章臨死嘆曰:「痛哉,寃乎!我當時為先朝近臣,其可見賊亂之人,默然不言哉?恨先君不用吾言,以至於此。今君甫陟大位,宜新政敎以示百姓,而以不義殺一忠臣。吾與其主生於無道之時,不如死之速也。」乃卽刑。遠近聞之,莫不憤惜。秋七月,左輔穆度婁稱疾退老,以桓那于台菸支留為左輔,加爵為大主簿。冬十月,沸流那陽神為中畏大夫,加爵為于台,皆王之故舊。十一月,地震。

 三年,夏四月,王使人,殺太祖大王元子莫勤,其弟莫德恐禍連及,自縊。

 論曰:「昔宋宣公不立其子與夷,而立其弟穆[11]公,小不忍,亂大謀,以致累世之亂,故《春秋》『大居正』。今大祖王不知義,輕大位以授不仁之弟,禍及一忠臣、二愛子,可勝歎耶。」

 秋七月,王田于平儒原,白狐隨而鳴。王射之不中。問於師巫,曰:「狐者,妖獸非吉祥,况白其色,尤可怪也。然天不能諄諄其言,故示以妖怪者,欲令人君恐懼修省以自新也。君若修德,則可以轉禍為福。王曰:「凶則為凶,吉則為吉,爾旣以為妖,又以為福,何其誣耶?」遂殺之。

 四年,夏四月丁卯晦,日有食之。五月,五星聚於東方。日者畏王之怒,誣告王曰:「是君之德也,國之福也。」王喜。冬十二月,無氷。

 八年,夏六月,隕霜。冬十二月,雷,地震。晦,客星犯月。

 十三年,春二月,星孛于北斗。夏五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二十年,春正月晦,日有食之。三月,大祖大王薨於別宮,年百十九歲。冬十月,椽那皀衣明臨荅夫,因民不忍,弑王。號為次大王。


 三國史記 卷第十五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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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本「免」
  2. ^ 2.0 2.1 原本「諷」
  3. 原本「隊」
  4. 原本「功」
  5. 原本「沒」
  6. ^ 6.0 6.1 6.2 6.3 原本缺刻
  7. 原本「肯」
  8. 原本「作」
  9. ^ 9.0 9.1 原本「津」
  10. 原本「巳」
  11. 原本「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