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句丽本纪 第二 三国史记
卷十五 高句丽本纪 第三
高句丽本纪 第四 

太祖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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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祖大王,或云国祖王。讳宫,小名于漱,琉璃王子古邹加再思之子也。母太后,扶馀人也。慕本王薨,太子不肖,不足以主社稷,国人迎宫继立。王生而开目能视,幼而岐嶷。以年七岁,太后垂帘听政。

 三年,春二月,筑辽西十城,以备汉兵。秋八月,国南蝗害谷。

 四年,秋七月,伐东沃沮,取其土地为城邑,拓境东至沧海,南至萨水。

 七年,夏四月,王如孤岸渊观鱼,钓得赤翅白鱼。秋七月,京都大水,漂没民屋。

 十年,秋八月,东猎得白鹿。国南飞蝗害谷。

 十六年,秋八月,曷思王孙都头,以国来降。以都头为于台。冬十月,雷。

 二十年,春二月,遣贯那部沛者达贾,伐藻那,虏其王。夏四月,京都旱。

 二十二年,冬十月,王遣桓那部沛者薛儒,伐朱那,虏其王子乙音,为古邹加。

 二十五年,冬十月,扶馀使来,献三角鹿、长尾兔[1],王以为瑞物,大赦。十一月,京都,雪三尺。

 四十六年,春三月,王东巡栅城,至栅城西罽山,获白鹿。及至栅城,与群臣宴饮,赐栅城守吏物段有差,遂纪功于岩,乃还。冬十月,王至自栅城。

 五十年,秋八月,遣使安抚栅城。

 五十三年,春正月,扶馀使来,献虎,长丈二,毛色甚明而无尾。王遣将入汉辽东,夺掠六县。太守耿夔出兵拒之,王军大败。秋九月,耿夔击破貊人。

 五十五年,秋九月,王猎质山阳,获紫獐。冬十月,东海谷守献朱豹,尾长九尺。

 五十六年,春大旱,至夏赤地。民饥,王发使赈恤。

 五十七年,春正月,遣使如汉,贺安帝加元服。

 五十九年,遣使如汉,贡献方物,求属玄菟。《通鉴》言言:“是年三月,丽王宫与秽貊,寇玄菟。”不知或求属或寇耶,抑一误耶?

 六十二年,春三月,日有食之。秋八月,王巡守南海。冬十月,至自南海。

 六十四年,春三月,日有食之。冬十二月,雪五尺。

 六十六年,春二月,地震。夏六月,王与秽貊袭汉玄菟,攻华丽城。秋七月,蝗雹,害谷。八月,命所司,举贤良孝顺,问鳏寡孤独及老不能自存者,给衣食。

 六十九年,春,汉幽州刺史冯焕、玄菟太守姚光、辽东太守蔡风[2],将兵来侵,击杀秽貊渠帅,尽获兵马财物。王乃遣弟遂成,领兵二千馀人,逆焕、光等。遂成遣使诈降,焕等信之。遂成因据险以遮大军,潜遣三千人,攻玄菟、辽东二郡,焚其城郭,杀获二千馀人。夏四月,王与鲜卑八千人,往攻辽隧[3]县 辽东太守蔡风[2],将兵出于新昌,战没。兵[4]曹掾龙端、兵马掾公孙,以身捍讽,倶殁[5]于阵,死者百馀人。冬十月,王幸扶馀,祀太后庙。存问百姓穷困者,赐物有差。肃慎使来,献紫狐裘及白鹰、白马,王宴劳以遣之。十一月,王至自扶馀。王以遂成统军国事。十二月,王率马韩、秽貊一万馀骑,进围玄菟城。扶馀王遣子尉仇台,领兵二万,与汉兵幷力拒战,我军大败。

 七十年,王与马韩、秽貊侵辽东,扶馀王遣兵救破之。马韩以百济温祚王二十七年,灭,今与丽王行兵者,盖灭而复兴者欤?

 七十一年,冬十月,以沛者穆度娄为左辅,高福章[6]为右辅,令与遂成参政事。

 七十二年,秋九月庚申晦,日有食之。冬十月,遣使入汉朝贡。十一月,京都地震。

 八十年,秋七月,遂成猎于倭山,与左右宴。于是,贯那于台弥儒、桓那于台烟支留、沸流那皀衣阳神[6]等等,阴谓遂成曰:“初,慕本之薨也,太子不肖[7],群寮欲立王子再思,再思以老让子者,欲使兄老弟及。今王既已老矣,而无让意,惟吾子计之。”遂成曰:“承袭必嫡,天下之常道也。王今虽老,有嫡子在,岂敢觊觎乎?”弥儒曰:“以弟之贤,承兄之后,古亦有之,子其勿疑。”于是,左辅沛者穆度娄,知遂成有异心,称疾不仕。

 八十六年,春三月,遂成猎于质阳,七日不归,戯乐无度。秋七月,又猎箕丘,五日乃反。其弟伯固谏曰:“祸福无门,惟人所召。今子以王弟之亲,为百寮之首,位已极矣,功亦盛矣。宜以忠义存心,礼让克己,上同王德,下得民心。然后富贵不离于身,而祸乱不作矣。今不出于此,而贪乐忘忧,窃为足下危之。”答曰:“凡人之情,谁不欲富贵而欢乐者哉,而得之者,万无一耳。今吾居可乐之势,而不能肆志,将焉用哉。”遂不从。

 九十年,秋九月,丸都地震。王夜梦,一豹啮断虎尾。觉而问其吉凶,或曰:“虎者,百兽之长;豹者,同类而小者也。意者王之族类,殆有谋绝大王之后者乎?”王不悦,谓右辅高福章曰:“我昨梦有所见,占者之言如此,为之奈何?”答曰:“作不善,则吉变为凶;作善,则灾反为福。今大王忧国如家,爱民如子,虽有小异,庸何伤乎?”

 九十四年,秋七月,遂成猎于倭山之下,谓左右曰:“大王老而不死,吾齿即将暮矣,不可待也。惟愿左右,为我计之。”左右皆曰:“敬从命矣。”于是,一人独进曰:“向,王子有不祥之言,而左右不能直谏,皆曰敬从命者,可谓奸且谀矣。吾欲直言,未知尊意如何?”遂成曰:“子能直言,药石也,何疑之有?”其人对曰:“今大王之贤,内外无异心,子虽有功,率群下奸谀之人,谋废明上,此何异将以单缕,系万钧之重而倒曳乎?虽复愚人,犹知其不可也。若王子改图易虑,孝顺事上,则大王深知王子之善,必有揖让之心,不然则祸将及也。”遂成不悦。左右妒其直,谗于遂成曰:“王子以大王年老,恐国祚之危,欲为后图,此人妄言如此,我等惟恐漏泄,以致患也,宜杀以灭口。”遂成从之。秋八月,王遣将,袭汉辽东西安平县,杀带方令,掠得乐浪大守太守妻子。冬十月,右辅高福章言于王曰:“遂成将叛,请先诛之。”王曰:“吾既老矣,遂成有功于国,吾将禅位,子无烦虑!”福章曰:“遂成之为人也,忍而不仁。今日受大王之禅,则明日害大王之子孙。大王但知施惠于不仁之弟,不知贻患于无辜之子孙乎[6],愿大王熟计之。”王不听。[6]十二月,王谓遂成曰:“吾既老,倦于万机。天之历数在汝躬,况汝内参国政,外摠军事,久有社稷之功,允塞臣民之望,吾所付托,可谓得人。汝[8]其即位,永孚于休!”乃禅位,退老于别宫,称为大祖大王。《后汉书》云:“安帝建[9]光元年,高句丽王宫死,子遂成立。玄菟太守姚光上言:欲因其丧,发兵击之。议者皆以为可许。尚书陈忠曰:『宫前桀黠,光不能讨,死而击之,非义也。宜遣吊问,因责让前罪,赦不加诛,取其后善。』安帝从之。明年,遂成还汉生口。”案《海东古记》:“高句丽国祖王高宫以后汉建[9]武二十九年,癸丑[10]即位,时年七岁,国母摄政。至孝桓帝本初元年丙戌,逊位让母弟遂成,时,宫年一百岁,在位九十四年,则建光元年,是宫在位第六十九年。”则《汉书》所记,与《古记》抵捂不相符合。岂汉书所记误耶?

次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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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大王,讳遂成,大祖大王同母弟也。勇壮有威严,小仁慈。受大祖大王推让,即位,时年七十六。

 二年,春二月,拜贯那沛者弥儒为左辅。三月,诛右辅高福章。福章临死叹曰:“痛哉,冤乎!我当时为先朝近臣,其可见贼乱之人,默然不言哉?恨先君不用吾言,以至于此。今君甫陟大位,宜新政教以示百姓,而以不义杀一忠臣。吾与其主生于无道之时,不如死之速也。”乃即刑。远近闻之,莫不愤惜。秋七月,左辅穆度娄称疾退老,以桓那于台烟支留为左辅,加爵为大主簿。冬十月,沸流那阳神为中畏大夫,加爵为于台,皆王之故旧。十一月,地震。

 三年,夏四月,王使人,杀太祖大王元子莫勤,其弟莫德恐祸连及,自缢。

 论曰:「昔宋宣公不立其子与夷,而立其弟穆[11]公,小不忍,乱大谋,以致累世之乱,故《春秋》『大居正』。今大祖王不知义,轻大位以授不仁之弟,祸及一忠臣、二爱子,可胜叹耶。」

 秋七月,王田于平儒原,白狐随而鸣。王射之不中。问于师巫,曰:「狐者,妖兽非吉祥,况白其色,尤可怪也。然天不能谆谆其言,故示以妖怪者,欲令人君恐惧修省以自新也。君若修德,则可以转祸为福。王曰:「凶则为凶,吉则为吉,尔既以为妖,又以为福,何其诬耶?」遂杀之。

 四年,夏四月丁卯晦,日有食之。五月,五星聚于东方。日者畏王之怒,诬告王曰:“是君之德也,国之福也。”王喜。冬十二月,无冰。

 八年,夏六月,陨霜。冬十二月,雷,地震。晦,客星犯月。

 十三年,春二月,星孛于北斗。夏五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二十年,春正月晦,日有食之。三月,大祖大王薨于别宫,年百十九岁。冬十月,椽那皀衣明临荅夫,因民不忍,弑王。号为次大王。


 三国史记 卷第十五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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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本「免」
  2. ^ 2.0 2.1 原本「讽」
  3. 原本「队」
  4. 原本「功」
  5. 原本「没」
  6. ^ 6.0 6.1 6.2 6.3 原本缺刻
  7. 原本「肯」
  8. 原本「作」
  9. ^ 9.0 9.1 原本「津」
  10. 原本「巳」
  11. 原本「缪」